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介绍,公告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五类产品,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部门凭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江帆表示,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在生产、认证、通关等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对假冒伪劣、扰乱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打击,依法惩治,绝不姑息。在中国主动担当、严把出口产品质量关的同时,也希望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进口环节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同时严格按照产品适用范围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张琪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药监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截至3月底,共开展针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应急注册检验、应急评价检验以及监督抽检等各种形式的检验共计8069批次,总体质量状况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