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辽市新天地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债权总额1,610.85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通辽市团结路振兴商业村。该债权由内蒙古优车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亚清、滕仁杰、牛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滕小巍(滕晓巍)、牛哲拥有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科尔沁办事处五委振兴商业村购物中心房产2919.50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宁亚清和牛森将其拥有的通辽市新天地商贸有限公司94%和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该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2.西乌珠穆沁旗双利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债权总额1,224.34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锡林浩特市西乌旗。该债权由张凤军、朱建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朱建国、其其格拥有的位于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宝日陶勒盖街双利综合楼101-601号4206.06平方米房产和779.68平方米土地提供抵押担保,该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3.鄂托克前旗时鼎天然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25,178.32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该债权由鄂托克前旗时达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双赢圣源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时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宝恒煤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张时平、高乌云、张建平、石彩凤、何兴贵、刘世莲、唐志先、贾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鄂托克前旗时鼎天然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鄂托克前旗玛拉迪至上海庙天然气管道提供抵押担保;以鄂托克前旗时达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鄂托克前旗时鼎天然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宁夏双赢圣源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持有鄂托克前旗时鼎天然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张时平持有鄂托克前旗时鼎天然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该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上述序号1至3项目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高飞 赛夫
联系电话:0471-2830321 0471-2830349
电子邮件:feigao@cinda.com.cn
saifu@cinda.com.cn
4.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8,813.59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鄂尔多斯市。该债权由自然人温永琳、赵亮梅、温琳、王改霞、法人内蒙古联创投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闫家沟鑫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5.鄂尔多斯市平昇路通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1,048.75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该债权由自然人崔德奎、崔晓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鄂尔多斯市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位于东胜区富民街22号东昇佳苑21号楼面积合计4,655.14平方米商业用房及公寓和对应的318.58平方米土地提供抵押担保,该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6.乌海市万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3,114.93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该债权由自然人娄凯翔、娄占虎、刘青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债务人公司拥有的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街36号面积为10682.68平方米商场提供抵押担保,该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7.内蒙古旭源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1,533.08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该债权由自然人刘惠、史越华、李海生、闫芳、法人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自然人李忠、任秉丽在66312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自然人李军、李庆玲在66312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8.内蒙古永业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四户债权资产包,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26,679.30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呼和浩特市等地区,该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9.乌海市中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两户债权资产包,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4,026.58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乌海市和巴彦淖尔市,该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上述序号4至9项目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卢女士 路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50 0471-2830314
电子邮件:lunan@cinda.com.cn
luchao@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均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资金实力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处置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处置标的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上述资产有关详细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均与项目公告有效期相同,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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