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布小林、林少春、马学军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生态文明领域改革总体情况汇报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抓改革落实述职,审议通过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改革的系统论、重点论和方法论,把握改革的新阶段新特征新要求,紧扣主轴主线,精准谋划实施,切实以改革的确定性应对发展中的不确定性。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成效,同时面临的改革任务仍然繁重艰巨。要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深化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谋划推进,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要深入研究我区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具体问题,谋划推进更多自主改革,推动形成以一领域改革突破带动多领域改革并进的聚合效应。
会议强调,2020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节点,既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又要在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上实现全面开局。要把握优先序、增强前瞻性、加强系统集成,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先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复业、居民就业、投资消费、中小微企业发展、基本民生、脱贫攻坚等方面改革,围绕疫情暴露出来的制度机制短板和管理治理弱项推出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加快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推动改革落地、研究改革思路和强化改革督察上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做到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