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这两个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这两个报告。
《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共分三部分: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二、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三、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
《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共分三部分:一、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二、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三、扎实做好2020年财政改革与预算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