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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更得“健身”

——自治区党委编办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纪实
  如何进一步为基层减负赋能,破解基层治理权责不一、机构设置不够科学规范、人员编制结构性短缺等问题?

  自治区党委编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大力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将“健身”与“减负”相结合,不断提升基层服务和治理能力,为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减负放权提效增力

  “改革后,过去乡镇一级‘看得见管不了’的事情,现在不仅有权管了,更是有责任要干了,推动指导工作开展更有力度。”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镇长萨仁表示。

  自治区党委编办积极向基层放权赋能、统筹机构设置、延伸服务触角,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将旗县(市、区)政府部门行使的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99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点多面广的行政权力事项交由苏木乡镇和街道行使,着力打造基层“有权管事、有责干事、权责统一”的新局面。

  “过去上下级职责界限模糊,县里面很多事情都强调‘属地管理’,本来他们能办的事都推给乡里,县里的部门客观上成了监督部门,而不是办事部门,我们感到压力很大。改革后,哪一级的事情哪一级办,清清楚楚,推诿扯皮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基层干部普遍反映。

  按照改革要求,苏木乡镇和街道在制定公布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推动《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落实,对县乡共同承担的事项,分清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优化设置苏木乡镇(街道)机构,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上级部门不得要求苏木乡镇和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为进一步留住基层人才,规定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内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部门,同一时期同一苏木乡镇和街道被上级部门借调干部不得超过2人,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自治区改革政策,给予了我们更多自主权,同时一次性解决了过去乡镇街道‘牌子挂满墙、挂上摘不下’的问题。”“新政策下来后,年轻人不再把这里当做‘跳板’,能够沉下心来干工作,客观上起到了稳定干部队伍的作用。”基层干部反映。

  全心全意践行为民宗旨

  苏木乡镇(街道)设置党群服务中心,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基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在一起,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将部分过去由旗县(市、区)政府部门行使的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婚姻登记、城乡低保给付审批服务等事项下放到苏木乡镇和街道行使,扩大了服务范围、减少了审批层级,让老百姓办事更便捷。

  “过去办一件事要跑好几个地方,费时费力。现在好了,大多数事项在网上就能办理,不用多跑路,办的还快。”小商户们高兴地说。基层与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有效提高了审批服务效能。村级便民服务站点推行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实行审批结果网上推送、相关材料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同时,在苏木乡镇和街道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依托嘎查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开展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

  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办事处干部表示:“过去没有专门抓党建的部门,日常工作中行政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很难做到统筹兼顾,现在设置了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党的建设工作,人员力量和时间精力都有了保证,改革后,我们各类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党员培训教育效果显著,党员发展、队伍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

  “改革前,各部门设置不够科学规范,职能重合交叉,开会坐一屋子,都是环节干部,但具体推动工作时,职责不明确,大家都管也都不管,挺耽误事。改革后,一摊事情一个部门统筹负责,谁的孩子谁来抱,分工明确、权责一致,工作起来更顺,效率也提高了。”基层干部普遍反映。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自治区党委编办打破乡镇原来以条线设置的机构,改为按职能划分“大协调、大党建、大经济、大治理、大执法”以及“大服务”等功能治理模块。在苏木乡镇和街道设置5个党政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此外城关镇、重点镇等工作任务重、管理半径大的,可增设城市管理办公室,构建起精干基层组织构架,设置党群服务中心等1到3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调整最多的苏木乡镇,各类机构由原来的28个减少至9个,机构大幅优化整合,人员力量有效加强、职能职责更加优化、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升,形成了权责更加明晰、管理更加顺畅、运行更加高效的基层治理新局面。”自治区党委编办干部韩静介绍说。

  一支执法队伍管全部

  为有效解决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一线执法权限不足、多头重复执法、执法力量弱等问题,自治区党委编办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和执法力量工作,在苏木乡镇和街道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80项执法权力下放到基层,下沉整合执法力量,做到一支队伍管执法。基层执法监管主体多,执法交叉、重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顽疾得到根除。

  “从前很多违法行为发现了,乡镇没有执法权也管不了,还有很多事要分别请示协调多个上级执法部门,在执法效能上打了折扣。改革后,权力下放、力量下沉、综合执法,我们在管理中权责一致,执法效能得到显著提高。”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综合执法局王斌感触颇深。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苏木乡镇承担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任务越来越重,像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草原植被、农牧管理、河道湖泊管理、城乡综合管理、超限运输管理等行政处罚权下放到苏木乡镇和街道后,群众普遍反映,过去有时一件事多个部门多次来查,现在一支队伍统筹指导,方便多了。

  同时,各地按照改革要求,整合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确定赋权事项、制定权责清单,认真做好规范法律文书、规范执法流程、培训执法人员、考试领证和配备执法装备车辆等工作,确保基层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高速运行。

  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建设高素质基层队伍,才能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发力,赋予基层更多选人用人自主权,着力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等农业旗县下沉了农林牧水、城建等方面的人员编制到基层工作。

  鄂尔多斯市在改革中共下划400余名编制,极大地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

  乌海市注重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采取“减上补下”方式,从各区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调剂编制充实到各街道,有效加强了街道(社区)工作力量。

  “改革后,过去干部老龄化、事业编制人员晋升通道窄、高素质年轻干部引进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干部普遍认为,如今,苏木乡镇和街道,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适度扩大招录招聘范围,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扩大人才招聘面;设置1到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并根据能力素质、专业特点与队伍功能等统筹使用人员,不但拓宽了基层干部晋升通道,更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服务群众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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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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