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为本公司的各类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出借人、担保权人、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已经提起诉讼的原告方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享有债权的个人及单位。
二、各债权人需提交的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债权人申报债权所依据的合同、协议、收据(收条、欠条)、发票、汇款或存款等能够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相关债权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请各债权人到达现场后按公司要求据实填写债权申报书。
四、各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本公司将尽快核实,在此基础上与经确认的债权人签署债权债务和解清偿协议。
五、风险提示:请各债权人按本公告内容积极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或漏报、瞒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其本人负责。
六、债权申报时间: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30日内,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联系人:霍埃胜
联系电话:13847231688
特此公告
包头市石宝铁矿集团宝利建材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