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期发展是指从孕期到出生后3年,对儿童的营养、卫生、教育、环境和保护等方面开展科学综合干预,以发挥儿童潜能,使儿童的体格、心理、认知、情感和社会适应性达到健康完美状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处长张立新介绍,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着力于提升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能力,推广和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充分发挥引领与示范作用。
据介绍,2016年,为引导和推动我区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科学、规范、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创建活动启动后,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组织领导,以创促建、以创促学,积极组织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推动本地区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全面、规范、有序开展。
去年以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标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请创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了书面初评、现场复核,根据复核结果,确定达到标准的自治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