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不慎将清水河县城关镇南街审计局家属楼西单元四楼东户的《土地证》【土地证号:清国用(2001)字第401-3-2300号】丢失,声明作废。
●不慎将薄海燕的《导游资格证》(证号:DZG2015NMG10930)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