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补贴奖励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0〕153号),在各盟市申报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和部门审核,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专项补贴奖励拟支持企业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拟支持企业名单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http://gxt.nmg.gov.cn/)查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实名反馈至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示时间: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5日
电话:0471-4826492 4826256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