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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1.内蒙古筑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2,777.74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该债权由自然人刘建国、马剑莉、刘建胜、塔娜、法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维丰绒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的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债权资产联系人:路先生 卢女士

  联系电话:0471-5618247 0471-5618243

  电子邮件:luchao@cinda.com.cn

  lunan@cinda.com.cn

  2.抵债资产——房产(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竞价、租赁等),抵债房产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东大街12号内蒙古佳美建材城广场一层,一层总面积为16293.76平方米,抵债房产面积为9437.698平方米,房本未进行分割。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包房权证东字第483681号。抵债房产的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抵债房产联系人:乔先生 陆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40 0471-5618238

  电子邮件:qiaotianqin@cinda.com.cn

  luchun@cinda.com.cn

  抵债资产的承租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照,从事合法合规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承租处置标的的主体不得承租该资产。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均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资金实力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处置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处置标的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上述资产有关详细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均与债权资产/抵债资产公告有效期相同,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471-561821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fukaiq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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