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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于2020年5月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0年8月11日

  公告资产清单

  转让基准日: 2020年3月16日                                                单位:元

  序号

  1

  2

  3

  借款人名称

  巴彦淖尔市利一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锡林郭勒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公授信字第ZH1400000044619号、公借贷字第ZH1400000047487号、公贷展字第ZH1400000047487号

  公借贷字第ZH1600000113570号、公借贷补充字第ZH1600000113570号

  公借贷字第ZH1500000200967号

  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债权本金余额 (截至转让基准日)

  44,000,577.37

  20,400,000.00

  19,960,000.00

  利息余额(截至转让基准日)

  19,566,442.04

  3,352,463.07

  6,211,269.36

  代垫费用(截至转让基准日)

  610,000.00

  59,451.00

  199,095.00

  担保人名称

  新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冀永利

  冀胜利

  内蒙古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杨永亮、代玉英

  杨永光、温红梅

  杨永明、王丽霞

  内蒙古双河羊绒集团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兴农农牧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郭占春

  内蒙古锡林郭勒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锡林郭勒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合同编号

  公高质字第DB1400000040873号

  个高保字第DB1400000039056号

  个高保字第DB1400000039054号

  公高抵字第ZH1600000113570号

  公担抵字第ZH1600000113570号

  个高保字第ZH1600000113570号

  个高保字第ZH1600000113570-1号

  个高保字第ZH1600000113570-2号

  公担保字第ZH1600000113570号

  公担保字第ZH1600000113570-1号

  公担保字第ZH1500000200967号

  个担保字第ZH1500000200967号

  公担抵字第ZH1500000200967号

  公担质字第ZH15000002009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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