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从百姓创业创新的第一道门改起,实施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改革,连续推出多项改革举措,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相继实施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先照后证”改革、“多证合一”改革,推行了“双告知”“双公示”、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等多项改革,最大限度简化登记注册程序,为广大市场主体营造了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化改革举措,聚焦阻碍市场主体准入的堵点难点问题。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精简企业开办流程,取消名称预先核准,推行名称自主申报,将社保登记、名称自主申报与企业设立登记合并办理,规范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示范文本并免费供申请人使用,实现企业设立、印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将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比国家要求的4个工作日提前1天。大力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开通“蒙畅开”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全面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积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已为市场主体签发电子营业执照223.38万张,在企业开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等环节得以应用。深入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报请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并进行了修订,明确在同一旗县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与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地址的可以选择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或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同一地址可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较早实现“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积极开展“政银合作”,会同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印发《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政银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托商业银行网点多、受众广等优势,推进企业登记免费代办,全区已开通网点977个,通过政银信息共享提高了企业开办便利度的同时拓展了企业融资渠道。畅通企业注销出口,开通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实现企业注销、社保、商务、税务、海关等各类登记事项注销一网指引、一网公示、一网跟踪、一网通办、一网反馈。优化企业注销流程,精简提交材料,取消清算组备案材料4份,精简企业注销提交《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公告样张等5份申请材料,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提高了企业退出便利度。推行简易注销以来,全区通过简易注销程序注销市场主体4.96万户,缓解了退出难问题。
二、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市场机制。
随着市场准入条件不断放宽,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转变监管理念,着力转变传统监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深入实施信用监管。不断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将各类涉企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为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收录市场主体信息 1.6亿条,归集行政许可信息 97万条,归集行政处罚信息15万条,归集小微企业扶持信息3869条,司法协助信息2万条,严重欠薪失信行为人信息200条,重大税收案件信息48条。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全区有47952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1317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市场监管部门对法院推送的“老赖”依法限制4.88万人次。二是大力推行“双随机”监管。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了支撑。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双随机”抽查任务5179批次,跨部门“双随机”抽查581批次,有效避免了多部门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为企业松绑减负。三是切实加强重点监管。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建立风险点责任链管控体系,试点建设“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推行“滚动式”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完成五轮“滚动式”监督检查,检查企业2781家,发现问题7661项,立案150件。开展“衣食住行”四大领域专项整治。今年市场监管领域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事故。
三、发挥职能职责,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作用和价格监管职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四大行动”。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累计建设62项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8项、国家标准1075项、行业标准796项、地方标准2426项、团体标准113项,建立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412个;开展“蒙”字标认证打造内蒙古品牌行动,成立“蒙”字标认证联盟,召开“蒙”字标发布会,制定10项“蒙”字标认证产品团体标准,完成19家企业9种产品认证;开展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2019年为30家企业、2020年首批为55家企业开展“滴灌式”精准服务;开展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行动,推出优化生产准入、强化标准引领、加强检验检测、培育打造品牌、拓展销售渠道、开展试点示范等系列举措,成功召开了全区现场会。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全区地理标志商标达到163件,排在各省区市第12位。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5家、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1家、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5家,培育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1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1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今年以来帮助16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批复9.2亿元。积极推进商标代理和专利代办,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呼和浩特、赤峰、鄂尔多斯、乌兰察布等地设置4个商标受理窗口,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9063件、发放商标注册证3145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今年以来累计受理专利申请4487件。
几年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区市场主体由改革前平均每天新登记注册732户发展到现在的每天1040户,增长42.02%;每千人主体数量从56户发展到88户,增长57%;民营企业等各类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已达219.55万户,占全区市场主体总数的97.38%,为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简易注销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产品准入制度等改革,继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的各项监管制度机制,深入开展“四大行动”,进一步提升服务主体能力,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贡献应有的力量。(张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