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转变司法理念,激发担当作为内在动力。通过指标化评价、量化评分的方式,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大锅饭”格局,彻底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通过发挥好业绩考评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引导和激励检察官依法履职,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真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办好案件。改变以往侧重数量的粗放式考评模式,科学设置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引导检察官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的提升,办案不再只求“办得对”,更要向“办得好”转变。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探索业绩考评科学实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不断修改完善考评指标。突出重点工作考量,促进工作均衡发展。关注重点工作指标和计分,突出对检察官做好重点工作的引导。对公益诉讼提起诉讼、法院支持等重点、难点工作加大分值。切实保障考评奖优惩劣,实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考评结果“不一样”。(孙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