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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自治区政府召开“十三五”时期我区公共文化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
  “十三五”是内蒙古公共文化事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也是各族群众公共文化获得感显著增强的一个时期。五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重点,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增强了群众文化获得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文化支撑。

  一、强化政治责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同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文艺作品、展览展示等,多维度、立体式、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传播新思想、激发正能量,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圆满完成“迎接党的十九大”“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疫情防控”等重大主题、专题宣传活动320项,推出一系列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的宣传报道、展览展示和文艺演出等活动,为推进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特别是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团结进步思想,推动守望相助理念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扎根在各族群众心中,增强了各族群众增进民族团结、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基础建设,构建群众身边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五年来,坚持亲民、利民、便民,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建设了一大批遍布城乡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推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错时开放,增加延伸服务项目,让群众可用、好用、爱用。一是优化“三馆一站”布局。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文化设施,覆盖全区的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每万人平均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和群众文化设施面积均居全国前列。二是推进“智慧广电”建设。着力构建有线、无线、卫星智能协同覆盖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53%,提前一年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任务。“智慧广电”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智慧广电”网络服务进村入户工程、固边工程被国家广电总局在全国推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微波综合应用试点建设、台站标准化建设成为全国标杆。三是因地制宜建设健身设施。新建了一大批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广场、户外营地、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等全民健身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位居全国前列。全区旗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93.3%,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90.8%。四是加强文物保护。落实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方案》,推出22项重大措施、实施37个国保单位保护工程项目,赤峰武安州辽塔、鄂尔多斯阿尔寨石窟寺、阿拉善黑城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扎实推进,长城、黄河文化保护利用工作全面加强,文物成为群众身边永远搬不走的文化遗产。五是加快云数字平台建设。依托内蒙古极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运用“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打造技术领先、性能优良、安全便捷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初步构建起上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下与每一个移动终端连接、平台资源量快速扩充的数字化服务网络,数字广电、手机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线上健身、掌上旅游等广受群众青睐。

  三、强化改革创新,提升惠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五年来,全区各级文化艺术团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各族群众送去欢乐和文明,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一是深化改革惠民。推动盟市以上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改革,推广“彩云服务”“鸿雁悦读”,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文艺院团活力和动力。“十三五”期间,各级文化馆站累计开展文化活动14.92万场次,举办各类展览12000余场次。二是推进创新惠民。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解决群众文化需求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针对偏远地区文化信息资源匮乏的实际,实施“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智慧广电”固边工程、牧区“智慧广电”宽带网络覆盖与服务工程,有效解决了边境、贫困地区群众看电视难、听广播难问题。针对农村牧区人口分散的实际,加强流动文化服务,推动文艺演出、图书借阅、文物巡展等进村入户、服务群众。针对特殊人群,推动文化体育场馆等配备无障碍设施,开展盲文图书借阅、“讲”电影等服务,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三是引导社会力量惠民。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方式,引导2700多个民间文艺团体、3700多支文化志愿服务队伍、2239个社会体育组织,以及一大批民营网红书店、电影院、博物馆、演艺团、体育俱乐部等,成为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力量。四是引进国内外资源惠民。常态化开展与国内外演艺机构、展览馆、博物馆、体育组织的合作,先后引进一批著名优秀剧目、重要展览、重大赛事,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推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让群众参与其中、乐在其中。坚持群众有所需、政府有所应,通过举办各类节庆、赛事等活动,带动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广普及。“十三五”期间,全区陆续推出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000多项,形成特色化、品牌化、规模化的文化活动189项,内蒙古草原文化节、草原音乐节等公共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4个城市试点和2个示范旗(区)活动开展得各具特色,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全区年平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2200余次,参与人数达900万余人次,“欢乐草原·健康内蒙古”全民健身运动会、内蒙古草原休闲体育大会、“骑行内蒙古·畅游大草原”自行车骑游活动、呼和浩特马拉松等成为群众性体育盛会。特别是把足球运动作为全民健身的重点项目,积极推进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创建一大批足球俱乐部、足球实验县、满天星训练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特色幼儿园,组建起一大批足球运动队,打造准职业联赛、职工足球联赛和U系列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系列赛事,年平均比赛近1.6万场次,直接参与人数达34万人次。同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也常态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有力推动全社会文化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五、强化精品打造,提升内蒙古文化影响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精品力作重要指示,推动形成“高原”不断提升、“高峰”竞相涌现的生动局面。一是树好“草原红色文艺轻骑兵”旗帜。颁布《乌兰牧骑条例》,出台《乌兰牧骑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立全区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大力改善基层乌兰牧骑条件,举办乌兰牧骑艺术节、“一切为了人民·乌兰牧骑月”和交流演出等活动。全区乌兰牧骑牢记总书记嘱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每年深入基层演出7000多场次,“网上乌兰牧骑”开展文艺直播7000余场次、政策宣讲3000余次、在线培训700余场次,赢得了群众的真心欢迎和高度赞誉。二是打造舞台精品。创排了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作品,民族歌剧《江格尔》等7部作品入选庆祝建党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荣获第16届文华大奖,舞剧《骑兵》荣获第12届中国舞蹈“荷花奖”,124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三是打造广电精品节目栏目。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栏目创新创优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广播影视奖评选活动,评选优秀作品384项,78个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和作品获各类国家级奖励或专项扶持。四是推出内蒙古文物精品。内蒙古博物院《大辽契丹》《天骄蒙古》展览分获2017、2018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五是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累计派出111个团组,赴60多个国家开展“欢乐春节”演出活动,向世界展示和传播中华文化。

  六、强化文旅融合,推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让游客充分感受内蒙古自然之美、文化之美,提升游客体验感和满意度。一是加大惠企利民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支持政策,制定《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减免门票等10项惠企利民措施,投入1.4亿元支持资金,促进旅游市场全面恢复。预计“十三五”时期,全区旅游人数达6.58亿人次,比“十二五”增长69%;实现旅游总收入可达17272亿元,增长127%。二是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成功创建3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5个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105个特色旅游小镇、乡村旅游聚集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嘎查);3A级以上景区达到113家,其中5A级景区6家;打造116条春季游、自驾游、乡村游、红色游、马文化游、研学游等精品线路。三是加快发展四季旅游。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带动三亿人上冰雪”号召,借助承办“十四冬”,建设内蒙古冰雪运动中心等一批冰雪运动场馆场地,大力推广普及冰雪运动项目,推出冰雪那达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助力冬奥”冬季冰雪运动会等冰雪季系列活动,内蒙古成为中国冰雪旅游的新热点。四是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精品演艺、文创和非遗进景区系列活动实现常态化。连续两年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手工艺和文创旅游精品博览会,推出文创旅游商品5000余款,“草原茶道系列”文创产品荣获“2019中国旅游商品大赛金奖”。发布12盟市美食IP,“内蒙古味道”成为自治区文旅特色品牌。举办内蒙古国际马术节、阿拉善英雄会等特色赛事,推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五是开展旅游国际合作。成立“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举办中俄蒙三国青少年旅游夏令营、“万里茶道”自驾车集结赛等活动,推出7条跨三国自驾旅游线路,“万里茶道”被原国家旅游局评为全球推广十大品牌之一,满洲里成为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

  七、强化支撑保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健康发展。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对标对表国家部署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蒙古“智慧广电”建设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各项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政策到位、措施有力。二是强化投入保障。各级政府将公共文化服务列入优先保障范围,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7.8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96.1亿元,增长22.3%。三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实绩考核,自治区人大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自治区政协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调研,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实现长足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科学描绘了“十四五”宏伟蓝图和2035年远景目标,公共文化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公共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各族群众公共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推动文明内蒙古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会上,自治区文旅厅副厅长李晓秋、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孙国铭、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李志友、自治区发改委一级巡视员刘丽娟、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王凤岐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自治区文旅厅采取了哪些措施应对这次新冠疫情给文化和旅游事业带来的影响?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晓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文旅厅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懈怠,一手抓文旅发展不动摇,全力推进文旅市场回暖复苏。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发展动力。我区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大企业信贷支持等方面,帮助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开展了包联帮扶工作,帮助指导文旅企业用好用准用活这些政策。政策实施以来,已补贴旅游景区门票收入1.4亿元,为文旅企业年内新增流动性资金贷款进行贴息,协调保险公司为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达1.36亿元,联合金融机构深入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地开展文旅产业项目融资对接活动,受益文化和旅游企业1000多家。

  二是加强营销推广,挖掘消费潜力。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全面提升内蒙古旅游关注度和品牌影响力。线上,统筹调度各类媒体,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新技术,着力打造内蒙古旅游品牌形象宣介政务新媒体矩阵。线下,组织各盟市文旅部门和文旅企业,赴山西、辽宁、宁夏等周边省区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等重要客源地开展旅游宣传推广,与32个地市签订合作协议,与126家文旅企业签订互送客源合作协议。

  三是筹划特色活动,释放市场活力。为了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拉动文旅消费,从端午节开始,将精品演艺剧目、文旅创意产品、非遗产品搬进了景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精品演艺、文创和非遗进景区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区民族手工艺、文创旅游精品、内蒙古味道、精品旅游线路等活动,汇集了500家文旅企业5000余款商品、非遗代表性项目35个,125家特色企业2000件文旅精品入驻文旅商品展示展销平台,开展长期商品展示销售活动。截止到11月底,接待游客总人数11661.53万人次,恢复到去年同期66%;实现旅游总收入2247.11亿元,恢复到去年同期54%。

  记者:内蒙古“智慧广电”建设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方面有哪些谋划和举措?

  孙国铭:内蒙古“智慧广电”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自治区工作大局,提高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角度,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无死角覆盖。“十三五”期间,我区在全国率先实施“智慧广电”网络服务进村入户工程,建成广电光纤网络11万公里,发展农村广电网络用户55.24万户;较全国提前3年完成“户户通”工程,建成广播电视“户户通”285万户;在全国率先整省推进应急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播控平台106个、播出终端12742个,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统编教材使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率先实现广播电视军民融合发展,建成全国最长的微波线路8776.3公里,结束了东风航天城和周边60年来无法收听收看我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历史。

  二是高质量服务。“十三五”期间,我们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广播电视“全程、全时、全网”监测,广播电视广告严重违法率从广播6.01%、电视5.06%降为零。实施“高清内蒙古”工程,自治区本级电视节目全部高清化,盟市级以上电视频道高清化率达85.7%,远远超过39%的全国平均水平。积极推进“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变,开发电视图书馆等电视端应用模块16个,各盟市分平台101个,发展广电智能终端用户176.8万户。

  三是全方位应用。按照网络整合、数据共享、应用主导、创新驱动、安全可靠的原则,重点是建设一张网、构建五个平台。建设一张网,即到2025年,广电网络覆盖所有苏木乡镇、嘎查村,服务所有农牧户。构建五大平台,即“智慧广电”大数据平台、媒体融合传播平台、服务政务平台、社会治理平台、综合服务平台。

  记者:随着群众的健身需求不断增加,如何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

  李志友:更好地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健康内蒙古建设,我认为要推进“三个融合”。

  一是推进理念融合,解答如何拥有健康的困惑。要立足广大市民多样化的健身需求,通过举办赛事活动,借助报纸、电视、多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健身知识普及和体育公益宣传,实现从单纯后端健康干预向主动健身前端健康预防转变。

  二是推进设施融合,解决群众去哪儿健身的问题。要更加注重全民健身场地建设运营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充分考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中的瓶颈和难题。科学规划健身健康场地设施布局,建立健身健康设施供给体系,建好群众身边的体育主题公园、城市健身步道等公共设施。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真正实现全地域覆盖、全周期服务、全人群共享。

  三是推进活动融合,满足群众健身的多样化需求。今年我区累计举办线上赛事活动和居家健身指导320余项次,线下群众赛事活动400余项次。今后,我区将根据群众健身需求,进一步开展广场舞、健身操、健步走等群众普及程度较高的运动项目,推广马术、搏克、射箭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育户外、冰雪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

  记者:“十三五”时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推动我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实现快速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刘丽娟:“十三五”时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作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做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一是编制并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专项规划,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二是配合相关部门拟订落实《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全民更好享受公共文化和全民健身服务。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十三五”时期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5.1亿元,支持了400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123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二是推动自治区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十三五”时期,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支出9.07亿元,支持了内蒙古美术馆、革命历史博物馆、乌兰牧骑标准化建设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记者:“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如何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王凤岐:自治区财政认真落实部门职能职责,以下6个方面为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各级财政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527.8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96.1亿元,增长22.3%,年均增长5.6%。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各级财政关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在城乡、区域间均等化。

  三是坚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体场馆建设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运用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公共文体设施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四是坚持突出草原文化特色,扶持优秀民族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民族特色文化活动开展。自治区本级每年安排民族文化强区建设专项、乌兰牧骑发展专项等宣传文化专项资金,支持各级文艺团体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加大惠民演出力度。

  五是坚持聚焦文化领域扶贫,扶助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实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国贫旗县实施应急广播体系更新改造、戏曲进乡村活动。

  六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自治区财政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财政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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