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晖,女,汉族,1920年7月出生于广西南宁市。1935年7月毕业于广西南宁女子中学幼稚师范班,1936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10月至1936年2月,在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研究院幼师班学习,通过中共地下党员介绍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1936年2月至8月,留在幼师班任教。1936年3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从事秘密宣传共产主义和共青团的组织工作。1936年8月至1937年7月,在广西桂林荔浦县大塘小学任教,在农民、学生和教师中秘密开展抗日救亡宣传工作。1937年7月至1938年1月,先后在西安北大街幼儿园、西安民众教育馆北大街办事处任教,并以教员身份为掩护做抗日救亡工作。1938年1月至1939年3月,进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先后任抗大四大队八队区队长、抗大八大队五队政治指导员。1939年3月至1941年1月,先后任八路军卫生学校广家寨医务所副政治指导员、第一队队长、政治指导员。1941年1月至1942年3月,先后在马列学院、中央党校学习。1942年3月至1943年4月,任中央统战部科员。1943年4月至1945年2月,在陕甘宁边区政府交际处、保安处工作。1945年2月至10月,在中央社会部工作。1945年10月至1946年1月,经组织分配离开延安到东北。1946年1月至9月,在热河省交际处工作。1946年9月至11月,在张家口参与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工作。1946年11月至1948年5月,随联合会部分人员在蒙古人民共和国中国工人俱乐部从事文化宣传工作。1948年5月至1956年10月,先后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秘书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干部科科长、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厅机关党总支书记、政治部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等职。1956年10月至1966年4月,任内蒙古医学院党委书记。1966年4月至1972年秋,受到冲击。1972年秋至1973年10月,在内蒙古医学院恢复党组织生活。1973年10月至1978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局副局长。1978年4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