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奋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蒙古答卷

包头市达茂旗首块公益诉讼补植复绿林地建成。 杨强 摄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交警讲解交通法律法规。 本报记者 陈春艳 摄
满洲里市南区社区调解员正在调解一起物业纠纷。 (资料图片)
  编者按

  6月25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专场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这是我区“庆祝建党百年  践行初心使命”系列发布会的第六场。本报记者梳理出发布会上的重点内容,展示我区在保障安全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取得的成效。

  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本报记者  陈春艳

  2018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发起人民战、攻坚战、歼灭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历史性胜利。

  加强督办宣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直接包联重点地区、领办督办重大挂牌案件,制定出台联点包片、领导包案等工作机制44项。截至目前,发放海报手册1210万份,发放举报奖励经费215万元,627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迫于强大压力投案自首,我区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省区。

  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依法严惩。截至6月20日,全区累计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6个,铲除涉恶团伙1162个。检察机关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累计批捕1231件3240人,起诉681件5728人。公安机关已办理“线索清仓”目标线索27403件,查结率100%;全国扫黑办交办省市两级直查线索1147件,查结率100%。全区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对147起重大复杂案件实行3级挂牌督办、3级领导包案。易连峰、范泉智等涉黑组织被成功打掉。全区共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869名,公安部确定的涉黑恶重点目标逃犯境内到案率100%。

  深挖彻查,做到除恶务尽。专项斗争中,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实现了社会生态与政治生态的同步治理、同步优化。扫黑除恶纳入全区巡视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建立领导班子包联包案制度和纪法联合办案机制,采取“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等核查法,形成强大打击合力。截至6月20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6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39人,组织处理761人,移送司法机关244人。集中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行动,傅铁钢、孟建伟、赛青克等一批涉“伞”干部纷纷落马。

  坚持综合治理,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行业乱象排查整治行动,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3年来,累计启动各类整治行动130余项,先后出动人员160万人次,巡察各类企业、机构、商户超200万家次,查处各类问题3万余个,清退违规企业、机构近700家。截至6月20日,全面梳理研究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分批分类解决问题项目2844个、涉及房产135.34万套、面积1.5亿平方米,惠及数百万群众。

  锻钢铸魂造铁军

  □本报记者  及庆玲

  学习教育贯穿始末、查纠整改全面深化、紧贴民意开门整顿……在内蒙古,一场全员参与、激浊扬清的政法队伍自我革命正在如火如荼开展,数以万计的政法干警正在进行一次深入灵魂的思想洗礼。

  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区上下聚焦“四项任务”,紧盯“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

  坚持把持续净化政法系统政治生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深刻自我革命,不断纯洁政法队伍。先后查处自治区司法厅原厅长郝泽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广音、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原检察长王汉武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带动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净化重塑,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取得新成效。

  既要清扫“面上”问题,又要解决“里子”问题。自治区坚持把整治顽瘴痼疾作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治本工程,强化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教育整顿期间,累计排查“六加一顽瘴痼疾”突出问题21838个,整改18255件、整改率达81.2%,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顽瘴痼疾百千万线索核查行动、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大曝光行动。同时,政法各单位健全完善《涉法涉诉案件纠错机制规定》《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指导办法》《检务督察协作配合办法》《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格规范罪犯专利减刑的意见》等长效机制,推动执法司法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新成效。

  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地把“开门搞整顿”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度融合。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广建设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站、24小时警局,推出执法司法领域便民利民举措4800多项,解决群众诉求1.3万条。党委政法委系统牵头化解群众涉法涉诉案件7868件;法院系统紧盯执行案款“积压延付”问题,共清理发放执行款25.41亿元;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集中突破一批立案难、执行难、发还难案件;公安机关构建“全民反诈、全警反诈、智慧反诈”工作体系,阻止近20万名群众被骗,止付资金30.1亿元、冻结资金12.2亿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广“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批”等创新举措,推动6类84项业务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本报记者  白丹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全区检察机关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加强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英雄烈士权益保护,开展新领域探索,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专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构建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的内蒙古检察模式,主动对接“一湖两海”治理国家战略,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在全国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长效机制。今年4月20日,自治区出台《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协同领导、办案协作、联合工作、信息共享、日常联络五项机制,重点围绕“五河四湖“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深化河(湖)长与检察长协作联动机制,抓好河湖管护治理全覆盖,实现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大案件协同督导。

  专注食品药品安全,严守舌尖安全每道防线,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开展校园周边售卖烟草专项整治,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104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89件。严惩坑农害农犯罪,组织过期农药专项检查,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63人。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行动中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40件。

  2020年以来,部署开展了煤炭资源领域国有财产保护专项监督,2020年以来,督促收回煤炭资源领域国有财产损失39.79亿元。

  自治区检察院还开展了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强化疫情源头防控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多个专项活动,办理草原林地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4件。制定下发“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突出民生领域监督重点,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邀请100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益诉讼工作,得到普遍认可。

  保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本报记者  陈春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重要指示精神,从今年2月开始,公安机关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区各地组织力量对2010年以来破坏草原林地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分级分类交办核查。截至目前,各地通过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其他部门移交、工作中发现线索2704条,已办结1586条,通过核查立案242起。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破坏草原林地案件多发的重点区域重拳出击,持续加强攻坚,保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截至目前,共立破坏草原林地刑事案件1495起,涉案草原林地面积38.2万亩,移送起诉171起,采取强制措施495人。对25起破坏面积大、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首批10起督办案件中,已有6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自治区检察院指定下发了《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办理草原林地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4件,突出民生领域监督重点,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我区两次派出工作组对各盟市进行了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责任,及时纠正不足。针对部分地区线索核查进度缓慢、效率不高的问题,检查组深入基层单位通过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督促各地健全落实“专班实体运行”“四长审签”“滚动排查”等机制,快查快结、及时反馈。检查组积极引导各地以专案侦查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各级“猎豹突击队”作用,强力攻坚一批破坏面积较大的草原林地案件。各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挂图作战,将任务分解到项、责任落实到人、时间细化到天,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见底见效。

  构建反诈工作新格局

  □本报记者  陈春艳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类型繁多,并且不断发展变化。目前,高发的类型主要为“杀猪盘”类诈骗、“刷单返利”类诈骗、“虚假贷款”类诈骗和“冒充电商客服”类诈骗。我区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公安机关从“打防管控宣”多方面入手,严厉打击、严格防范,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势头。

  在社会治理方面,积极构建“党政主管、综治主导、行业主责、公安主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反诈工作新格局,全面发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厅际联席会职能作用,明确了26家成员单位参与反诈工作的职能任务,切实压实行业主体责任。加强各级反诈中心建设,完善“打防管控宣”的各项措施,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相互支撑的反诈工作体系,引领全区打击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同时,加强源头治理,始终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集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集群战役、大案攻坚,今年1至5月,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54起,同比上升26.28%;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70名,同比上升243.28%。公安部门会同通信、金融部门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治理银行卡、电话卡“两卡”违法犯罪,打团伙、摧网络、断通道,取得了显著成果。自2020年10月行动开展以来,共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420名,缴获涉案银行卡、电话卡17.5万余张。通过对涉“两卡”犯罪的打击治理,从源头上遏制了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自治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从快办理,对社会危害大、影响范围广、手段恶劣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2020年至今,共批准逮捕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914人,同比上升8.1%,审查起诉884人,同比上升10.8%,有力震慑了犯罪。

  为加强宣传发动,全区各级反诈中心线上线下多渠道、立体化开展反诈宣传预警防范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发现潜在被骗人线索,并通过96110电话和见面方式进行精准预警劝阻,1至5月,全区共下发预警线索15.7万条,劝阻成功率达97.6%。同时,加强“国家反诈中心”APP的推广安装,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识骗反骗意识。

  多元调解为群众分忧

  □本报记者  帅政

  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有事,坐在一起好好说”已经成为了当地群众的口头禅。准格尔召镇铧尖村敖氏堂姐弟之间因山林土地权属问题引发纠纷,一直以来争议不断。然而,今年6月份的一次“村民说事会”,让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扭转乾坤的正是准格尔旗推行的“村民说事”制度。

  近年来,准格尔旗不断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广泛学习、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旗、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立了“村民说事”制度,这是我区构建多元调解工作格局的一个缩影。

  一直以来,我区努力构筑起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积极对接城乡社区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自治区100%的乡镇(街道)和98%的村居(社区)实现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有机衔接。同时,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融合,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向信访、公安等部门拓展延伸。目前,我区建立诉前人民调解组织76个,覆盖73.8%的基层人民法院,年均化解诉讼纠纷1607件,大幅节省诉讼资源。

  此外,我区积极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与自治区“12348”人民调解工作指挥分流平台对接机制,实现线上和线下有效衔接,主动承接由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移送或委托调解的案件。近五年,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2.4万件,年均化解近14.5万件,调解成功率96.97%。

  内蒙古东西横跨2400多公里,公共法律服务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为破解这一难点堵点,自治区司法厅依托广电网络,推出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终端,该终端具备法律服务信息查询、法律服务资源选择、法律咨询三大功能。百姓只要打开电视,就可以享受一对一、一对多的法律咨询和多方矛盾调解等服务,最偏远地区的农牧民也能享受同等优质的法律服务,被百姓亲切地称为“家庭律师”。

  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见习记者  袁宝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法院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大力推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印发了《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制定17条具体措施,指导沿黄河流域法院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沿黄盟市法院相继设立河海保护法律工作站、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建立青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

  服务保障“一湖两海”生态治理。乌梁素海环境资源审判法庭2020年9月正式开工。呼伦贝尔中院以河湖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制定出台《关于为呼伦湖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满洲里法院组建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团队,制定出台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证据标准,准确高效打击此类犯罪。注重兼顾生态修复原则,采取判处赔偿损失、劳役代偿、增殖放流等方式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设。

  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结合我区生态环境特点,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等高发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在呼伦湖、乌梁素海等重点区域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巡回审判、环保宣传、法律咨询等司法便民服务。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通辽中院审理自治区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通辽市政府与霍林郭勒市露天煤矿就环境损害赔偿达成磋商协议,赔偿金额2.8亿元,通辽中院裁定确认合法有效,赔偿金已实际履行到位。

  2020年,全区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3576件(不含旧存),审结13580件。其中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607件、民事案件10675件、行政案件1294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69件。

  履职尽责为民办实事

  □本报记者  白丹

  “太感谢检察院了,要不是你们告诉我,我不知道还可以申请司法救助,谢谢检察院为我们做的这一切。”李某某激动地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司法救助是我们检察机关为民服务的一项职能,我们有义务帮助你们。”这是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忠明在接待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时的一段对话。6月13日上午,张忠明在呼和浩特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3件5人。

  为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民有所求、检有所为”,全区检察机关不断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加强信访事项的办理回复,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解决问题,实现案结事了。我区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实现12309检察服务呼叫热线盟市全覆盖,并根据职能调整优化12309功能,全部设置律师专门通道和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优化接访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群众可随时随地通过12309网站、检察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四种途径提出控告申诉。

  司法为民体现在一件件具体案件中,一个个办案环节上。我区检察机关坚决落实检察长带头接访制度,通过定点接访、重点约访、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加大矛盾化解力度。2018年至今年5月底,三级检察院共公开听证610件次,今年前4个月,听证案件矛盾化解率94%。

  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我区检察机关尝试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在检察环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全面救助、应救尽救,以达到最大限度帮助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的目的,着力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效。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全年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15件,救助5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20万元,同比增长35.38%,发放救助金1020万元,同比上升12.91%,推动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就学资助、就业促进相融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要闻
   第05版:国内新闻
   第06版:要闻
   第07版:要闻
   第08版:要闻
   第09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第10版:出彩
   第11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第13版:观察·兴安
   第14版:专题
   第15版:国内国际新闻
   第16版:地方盟市
奋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蒙古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