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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实体经济融资渠道 做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蒙古篇章

  大中矿业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优然牧业在港交所上市,“十四五”开局之年,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实现“开门红”。如果说企业上市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那么内蒙古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从更广阔的视角折射出新趋向。

  “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努力,全区融资总量稳定增长,信贷年均增长超1000亿元;融资结构逐步优化,中长期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大幅增长,企业上市有突破性进展;融资成本稳步下降,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下降明显;融资环境有效改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当地金融发展近况作出的最新判断。

  资本市场实现新突破

  近两年,我区在推进企业上市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整体来看,全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形成了以公共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三个服务”为抓手,“企业主动、政府推动、机构带动、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和“储备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为加快企业上市进程,我区建立了推进企业上市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做好精准聚焦、及时跟踪和全力保障服务。针对重点上市企业,建立主办银行服务机制,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紧紧围绕党中央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战略定位,我区对绿色特色优势现代企业、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优化升级的支撑企业、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龙头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骨干企业重点孵化上市。目前,40家自治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中,已报在审企业3家,进入上市辅导企业10家,进入培育孵化企业27家。上市后备企业实现了12个盟市全覆盖,大中矿业成功上市,使巴彦淖尔市实现了本土企业上市零的突破;呼伦贝尔市、兴安盟2个上市企业空白盟市积极培育企业,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企业上市。

  与此同时,自治区政府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立合作机制,携手推进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今年5月,自治区政府与全国股转系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在挂牌企业后备资源挖掘培育、推动区域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深入合作。全区资本市场呈现境内、境外市场并重、“主板+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梯次发展的良好局面。

  那么,哪些因素成为取得这些突破的助推力?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华表示:一是研究推出《自治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护航服务举措》,综合公共服务、金融服务和法律服务,集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股权中心和证券交易所专业机构的合力,共同为临门一脚拟申报IPO的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辅导和支持。

  二是对重点企业提供跟进服务,更新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工作台账,针对重点企业上市进展情况列出台账,重点推进。大中矿业、欧晶科技、新华发行等多家企业涉及的土地、房产权证办理、国有产权历史沿革等问题得到高效处理,有力加快了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步伐。

  三是启动金融支持自治区企业上市行动,推动农行内蒙古分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牵头行服务全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保障了企业上市前期主业稳步发展。

  四是加大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补贴力度,2014年以来对全区140家企业拨付各类直接融资补贴1.12亿元,有力降低企业直接融资成本,提升了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在加强调研指导及培训、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强外联对接等方面,也是重要的推动力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内蒙古也存在着上市公司数量少、规模小、发展不均衡,部分企业上市内生动力不足、规范运作不够等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协同发力,合力推进企业上市进程。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着力从三方面推动企业上市进程,提升资本市场对自治区实体经济的支持。

  一是全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完善梯次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服务格局,做好“扶龙头、推上市、强产业”,按照“打造一家上市公司、延伸一条产业链、壮大一个产业集群”的路径,全力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是实施内蒙古企业上市天骏计划,筛选优质企业进入拟上市企业数据库,按照天骏板挂牌标准进行挂牌孵化。首先是对上市重点企业实施护航政策,各类监管部门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平时常检查指导,防患于未然。其次是不定期的IPO会诊,组织专家为企业上市把脉会诊,研究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最后是解决问题,一企一策,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路线图、排出优先序,必要时通过召开推进企业上市厅际联席会议,实现公共服务对接,帮助企业快速解决问题。完善企业上市主办银行机制,为重点拟上市企业提供投贷联动,融智融资的金融服务。创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开发企业上市公共服务线上办理系统,畅通政府部门涉及企业上市合规证明开具的线上服务。

  债券市场信用环境创出全国领先局面

  2018到2020年度,全国债券违约集中爆发,自治区加大债券市场信用环境建设,化解了债券违约、股票质押平仓两道风险。连续3年在公开债券市场没有违约事件,辖区内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强制平仓,实现了全区债券市场信用环境全国领先的良好局面。

  在维护自治区金融生态工作中,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协同自治区发改委、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证监局、内蒙古银保监局建立债券违约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协同机制。同时,实行到期日管理办法,即信用债到期前三个月由债券监管部门进行风险研判,提出风险预警;兑付前一个月,属地政府研究资金落实方案;兑付前五天,兑付资金落实到位,探索形成了破解债券兑付危机的有效方法。

  一是协调银行“以贷化债”,对企业即将到期债券,协调金融机构及时给予流动贷款支持,化解到期兑付风险,优化债务结构。

  二是“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银行贷款”综合置换,对企业出现的暂时资金流动性困境,及时协调利用自治区设立的流动性防控基金,同时配套金融机构贷款进行综合置换。

  三是对政府融资平台类到期债券进行“政府应急资金+盘活资产”有效处置,在启用应急资金的同时,召集债券投资人达成展期协议,发债主体及时盘活资产,偿还应急资金并回售展期债券。

  四是借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收购违约债券”,如2016年博源集团30亿元债券违约后,协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券进行收购,人民银行总行将其列为违约债券转化为普通债权、保留债券所有权利的典型范例。

  五是出台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自治区成立“双百亿基金”(100亿元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和100亿元企业纾困发展基金),用于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有关风险。同时实施信用债到期日管理办法,加强对债券兑付工作的监测和预警,推进各类债券如期兑付。

  数据显示,近3年全区兑付债券2246只兑付资金7470.4亿元,良好的环境得到资本市场有效回报:2020年新增债券融资2585.56亿元,同比增长43%,企业债券利率平均降低2%。

  此外,内蒙古在地方商业银行股权登记托管工作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

  股权登记托管是金融市场重要的基础设施,也是辅助金融监管、协助地方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聚焦银行类机构托管,聚焦托管服务监管,聚焦挖掘托管价值和潜力,探索创新,深入推动。

  一方面,率先联合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高级法院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开展非上市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和股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在部门联动、登记托管信息对接机制建设、农信社股权质押、基金财产份额登记试点等方面均有创新。六部门联合出台政策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登记托管是全国首例,对股权登记托管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和积极示范作用。

  另一方面,聚焦监管手段提升,率先实现股权登记托管全过程、多维度服务监管,做到事前防范风险、事中及时预警、事后定期报告。 

  截至2020年底,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托管488家企业,登记股东共68000余户,股本总额约650亿股。其中:累计完成全区155家地方商业银行托管,托管地方银行数量位居全国第五位,在服务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之外,股权登记托管也是企业开展股权流转和股权融资的重要保障。进行股权登记托管,有利于规范企业股权管理,促进股权质押规范化,扩大企业股权融资规模。目前已累计办理股权转让约1000笔,转让金额约15.92亿元;股权质押100余笔,质押融资金额约21.24亿元。

  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

  “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是自治区长期以来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方向。

  在顶层设计上,202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并于当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领域首部立法,是内蒙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提升地方金融治理能力、推动地方金融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自治区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以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为主线,不仅包括对“小金融”(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还涵盖了对“大金融”(全口径的金融)的风险防范与促进发展。系统化和体系化是《条例》最突出的特色和亮点。通过立法,我们确定了三级机构法律主体地位,明确了各级监管部门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建立了权责一致、三级联管的监管体系和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

  目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金融“十四五”发展与改革规划,主要从引导、服务、保障上下功夫。具体讲,就是加强金融要素对生产要素的正向引导,实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从“融资”到“融资、融智”转变,促进经济与金融的更好良性循环;推动金融业资深高质量发展,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充分发挥金融“血脉”对经济“肌体”的保障作用。

  在具体措施上,自治区多措并举,推动金融服务回归本源,精准滴灌实体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9年,内蒙古启动政金企协同金融“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行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内蒙古证监局等部门和金融机构通过协同公共服务、丰富政金企对接和差异化金融服务等措施,推动金融服务下沉,围绕自治区现代能源、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营经济、生态环保、对外开放等8个重点领域提供全面支持,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2020年,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将行动的支持领域进一步聚焦为奶业、向日葵、马铃薯、肉牛等优势特色农牧业产业。

  据介绍,“保项目”重点是保障自治区基础设施、现代能源、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入园区”重点是引导金融资源向自治区工业、科技、物流、电子商务、农牧业示范等园区集聚;“进企业”重点是加大对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民营及小微企业、拟上市公司的金融服务;“下乡村”重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持贫困旗县、乡村以及能带动精准扶贫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专业合作社。

  多方合力下,全区金融服务从跟着走、同步走向领着走转变,由一般服务向专业、精准、直达、高效转变,在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效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资源有效配置。金融机构对“三农”领域贷款投放明显加大,2021年上半年全区涉农贷款余额8806.48亿元,较年初新增492.17亿元,同比多增149.9亿元。以“下乡村”为例,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产业扶贫强龙板,帮助农牧企业债券融资8975万元。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2020年投放32.3亿元、7.3万户,创历史新高。二是金融机构竞相赶超氛围日益浓烈。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开展“千乡千队、万村百亿”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专项行动,3000余名先锋队员全面服务县域农牧民、新型经营主体、小微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年来累计投放贷款1246亿元;邮储银行内蒙古分行提出“一县一品”项目,根据当地机构设置、网点分布、人员配置、产业基础、政策支持、金融生态等不同情况,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内蒙古农信社打造“草原金融轻骑兵”,深入推进流动银行建设,在边疆牧区布设流动服务车,送金融服务进嘎查、入牧户,填补金融服务空白点,畅通边疆地区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以党建引领新思路,把党建落实到行动上、融入到工作中。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致力于解难题、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金融问题。经过前期调研,目前已经制定年度金融民生实事计划,公布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接下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疏通赌点,解决难题,送金融服务进社区,提升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着力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深入开展金融“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解难题、办实事,做好金融工作的新篇章。

  在聚焦“开新局”方面,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打造农牧业特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农牧业特色金融,建立金融机构“牵头主办行”制度,在部分特色产业先行先试。推动金融机构设立农牧业或乡村振兴的专门团队,继续推动在优势区设立专业支行,聚焦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探索“信贷+保险+基金”的可推广可复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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