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培育劳动者创新精神、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实现个人发展和创造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劳动者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手段;创业培训将企业家精神和素质培养、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作为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
2.哪些人群可以参加创业培训?
答: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及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群体为重点,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符合条件的按标准给予补贴。
3.创业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答: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包括“创办和改善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培训项目。
4.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是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用以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一项政策。
5.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
答: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工。
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为: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6.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及贷款期限?
答: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可提高到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小微企业符合规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经办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7.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及利率?
答:贷款利率,由承贷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每季度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LPR是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250BP为2.5%;150BP为1.5%)。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个人和借款小微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以2020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3.85%为例,个人和小微企业承担利息为(LPR3.85%-150BP1.5%)2.35%,财政承担利息3%。
8.创业担保贷款如何发放?
答:借款人依规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按职责调查,经办金融机构审核发放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的流程办理。
9.什么是创业园孵化基地?
答:是各地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通过挂牌、共建等方式认定的,把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牧民、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初始创业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给予重点帮扶的创业孵化载体。入驻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实体、创业者享受自治区创业带动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10.示范性创业园和孵化基地认定评估的标准是什么?
答: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孵化基地认定标准:实有生产和办公服务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5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500人;有专门的服务管理机制和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创业实体有较强的成长性,创业孵化成功率不低于60%,每年入驻实体10户以上。特色鲜明的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认定。
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孵化基地认定评估标准:实有生产和办公服务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6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600人;有专门的服务管理机制和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创业实体有较强的成长性,创业孵化成功率不低于70%,每年入驻实体15户以上。特色鲜明的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认定。
11.认定示范性创业园和孵化基地提交哪些资料?
答:入驻实体发展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运行情况报告;提供管理制度、服务标准、退出机制等制度办法;创业指导服务人员情况、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情况;创业优惠政策文件、资金安排文件、支出证明;入驻实体花名册、创业实体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场地产权证明、经营场地平面图等,申报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与电子版一同上报。
12.四众创业支撑平台的认定范围及条件是什么?
答:认定范围:凡在自治区境内从事创新创业的各类“双创”基地(平台、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客咖啡、创业联盟等创业载体均可申报四众创业支撑平台(不含人社部门已认定四众创业支撑平台)。
认定条件:符合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同时符合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两项以上认定条件的,也可选择其中多项进行复合认定;同时满足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四项认定条件,平台功能齐全且支撑作用明显的,可认定为四众创业市场。
13.马兰花创业培训
(1)什么是马兰花创业培训?
答:马兰花创业培训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的示范性创业培训,通过激发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稳定企业经营,为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
(2)“马兰花计划”的目标是什么?
答:目标是健全并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创业培训理念更加先进,创业培训对象更加开放,创业培训资源更加丰富,创业培训模式更加多元。
(3)“马兰花计划”创业培训面向的群体是哪些?
答:扩大创业培训群体范围。“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各类高校学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开展创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