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0元,普通高中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盟市价格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扣除各级财政补贴后,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形式、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按月收取,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盟市制定相关减免政策。
另据了解,我区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课后服务经费财政补贴标准等相关政策,秋季开学前将陆续出台,为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全覆盖提供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