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消费返利”为名的非法集资

——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案例七
  2017年4-11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启源健康店经营者许某与其丈夫王某,以免费领取鸡蛋、免费旅游为幌子,吸引大量客户到店,再通过集中讲授、口口相传等方式,向客户承诺:消费1360元,购买1套产品,返2100积分;消费6800元,购买5套产品,返15940积分,成为白金会员;消费13600元,购买10套产品,返33240积分,成为黄金会员;消费27200元,购买公司20套产品,返67840积分,成为铂金会员。1积分可兑换1元人民币,积分按日或按周返还,且购买不同等级的会员还赠送旅游和白银会员活动。截至2017年11月,已有70名老年人参加购买产品返积分活动,许某、王某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10余万元,返还111万元。

  2018年3月,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6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许某、王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风险提示

  社会公众尤其是中老年群体要提高警惕,不要被高额回报的诱饵所迷惑。一方面,要增强识别能力,高额返利一般难以实现,多数平台的实际收益很难达到其承诺的水平,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另一方面,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以“会费”“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或商家的资金,一般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编者按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收集整理了近年来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提醒社会公众面对花样繁多、高利诱惑的非法集资,要善于思考和辨别,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提高风险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国资央企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
~~~
~~~——遵义会议精神述评
~~~——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案例七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广告
   第04版:国内国际新闻
   第05版:读图
   第06版:地方盟市
   第07版:要闻
   第08版:科技
   第09版:经济涮锅
   第10版:法治
   第11版:先锋
   第12版:公益广告
强根铸魂抓党建 厚植优势促发展
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华北最大地下储气库群建成投产
独立自主 敢闯新路
以“消费返利”为名的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