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我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以前出具的盖有“内蒙古经纬建设有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各类印章的空白红头文件、空白便签、空白信纸、白纸、空白合同等全部作废。凡持盖有“内蒙古经纬建设有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各类印章的空白红头文件、空白便签、空白信纸、白纸、空白合同等交回公司或自行销毁。
我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各类印章在使用当中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到印章管理员处备案、签字后方可有效。
凡持盖有“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各类印章的各类文件、便签、信纸、白纸、合同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的、未在印章管理员处备案、签字的,截止到2021年11月5日前到我公司确认,到期未来我公司确认的全部作废。
内蒙古经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