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数据】
1925个
模范集体
2542名
模范个人
截至目前,我区共召开9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1925个模范集体和2542名模范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
截至目前,国务院共召开7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我区共215个模范集体和234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
截至目前,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9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9个。
做好民族工作,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内蒙古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在促进民族团结上具有光荣传统,长期以来拥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内蒙古讲大局、担使命,必须肩负起、履行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责任。
围绕如何将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内蒙古如何肩负起、履行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责任,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党校副教授倪萍。
倪萍表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
肩负起、履行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民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重要论断。在今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释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出了“十二个必须”的重要要求,系统阐明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重要任务、工作主线、制度保障、实现方式以及中华民族历史观和民族工作的方法论,深刻回答了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性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既要学懂弄通,更要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切实用真理的力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倪萍认为,要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核心是引导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推进我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牢牢把握这一主线和“纲”。
倪萍表示,要充分利用内蒙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有利条件。从历史看,自古以来,各个民族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繁衍生息,交往交流交融,内蒙古的历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格局的历史。近代以来,内蒙古地区的各族人民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爱国主义精神,唇齿相依、血肉相连,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内蒙古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形成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紧密关系,被誉为“模范自治区”。纵观内蒙古的历史发展,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精神。从现实来看,特别是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纠正全区民族工作指导思想偏差,坚决调整不符合党中央精神、强化民族差异性的政策法规举措,稳妥处置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中出现的问题,加快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明显改善了全区民族工作大环境,巩固和发展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局面。
要充分看到内蒙古民族团结和谐的历史优势和现阶段自治区党委、政府卓有成效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形成的有利条件,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同心协力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
倪萍表示,加强“五观”教育,增强“五个认同”,正确把握“四个关系”,是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思想保障。通过深化教育,推动各民族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更好地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倪萍认为,要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党委统战部领导民族工作部门的体制机制、民委委员单位更好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二是确立责任抓好落实。把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查、政绩考核,经常研究,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久久为功。
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民族工作领域的重要实践,是党对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要求,也是肩负起、履行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重大政治责任的根本政治保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绝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篇章。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见习记者 李存霞
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长期保持着“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内蒙古讲大局、担使命,必须肩负起、履行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责任。
自治区民委负责人表示,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责部门,全区民委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党的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从推动目标任务上聚焦发力,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重点任务抓落实。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党的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所有工作都要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聚力,努力在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走在前作表率。
从强化工作举措上聚焦发力,紧紧围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抓落实。主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开展好“大走访、大调研,送政策、送温暖,促团结、促发展”专项行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听取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建议意见,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把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到千家万户。按照有组织、有方案、有台账、有专班、有督导、有验收、有成果、有总结、有建议、有推广的“十有”工作模式,制定民族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努力在推动新时代内蒙古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贡献。
从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上聚焦发力,紧紧围绕发挥民族工作参谋助手作用抓落实。加快推进民族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数字化平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领导班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绩效考核。围绕工作主线,加强民委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民族工作部门职能优化和职责调整,切实增强基层民族工作力量,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树立“大民委”意识,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制优势,统筹抓好民族工作各项重点任务,当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民族工作的参谋助手。
从完善保障机制上聚焦发力,紧紧围绕健全和完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机制抓落实。下大力气建立健全民委委员工作机制、党的民族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估认定机制、民族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研判处置机制等党的民族工作各项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民族工作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贡献力量。
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内蒙古2400多万各族群众将继续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奋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让“模范自治区”的荣誉永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