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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自治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区各盟市委民族工作会议聚焦
  2021年是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并取得突出成就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阐释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明确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明确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始终如一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奋力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

  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努力在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走在前作表率的重要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区各盟市委相继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对做好民族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本报将各盟市提出的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集中刊发,激励全区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勇毅前行,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包头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

  包头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上下功夫,真正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所有工作都要向此聚焦。要准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更加有效地推进民族工作、处理民族问题,更加有效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实做细民族工作,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积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全力建设好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呼伦贝尔市

  坚持聚焦主线 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呼伦贝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准确理解民族工作中的重大关系,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要坚持聚焦主线,全面建设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快推进呼伦贝尔市现代化建设步伐,深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底线,扎实推动新时代呼伦贝尔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聚焦主线抓好落实,深刻认识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民族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要推动发展抓好落实,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要补齐短板抓好落实,不断提升做好民族工作能力水平;要把握政策抓好落实,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

  锡林郭勒盟

  紧扣目标任务 呵护崇高荣誉

  锡林郭勒盟委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深刻认识当前锡林郭勒盟民族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坚决扛起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民族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力推动各民族共建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民族领域各类风险隐患,为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巴彦淖尔市

  以民族工作的实际成效 践行“两个维护”

  巴彦淖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做好民族工作,是我们必须始终放在心上的“国之大者”。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巴彦淖尔市民族领域各项工作,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以民族工作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历史方位,充分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方面下足功夫。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担当负责,讲究策略方法,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凝聚起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呼和浩特市

  全力推动首府 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走在前作表率

  呼和浩特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和重要使命,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首府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走在前、作表率。

  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准确理解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要全力推动各民族共建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坚决防范民族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中展现首府担当。

  要全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强统筹调度,细化工作举措,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落细。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兴安盟

  夯实“四个基础” 做好民族工作

  兴安盟委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全盟各级一定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精心呵护“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崇高荣誉,推动兴安盟民族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全区前列。

  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构建绿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要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格局,强化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为作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乌兰察布市

  深化内涵 丰富形式 创新方法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乌兰察布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四个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持续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要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要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要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民族事务。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民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担当负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保持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作出乌兰察布贡献。

  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民族地区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边疆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使命任务,全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乌海市

  做好民族领域各项工作 凝聚民族复兴磅礴力量

  乌海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民族领域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凝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扎实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切实增强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要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紧紧围绕乌海市委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部署,持续用力抓好产业转型、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发展好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生动局面。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要从严从细抓好防风险、守稳定、强保障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通辽市

  加快推进现代化通辽建设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通辽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要把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动通辽市高质量发展必须把握的基本前提,将其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高质量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要着力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切实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旗帜鲜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要加快推进现代化通辽建设,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为各族群众流动融居创造条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程,从青少年抓起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切实增强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引导各族群众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要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为做好新时代通辽民族工作提供坚强保证。要聚焦重点任务抓落实,牢牢把握战略定位,聚焦“五项重点任务”,抓好发展第一要务,不断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良好局面。

  赤峰市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赤峰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面向全社会的“四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全员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充分挖掘和阐释赤峰大地上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等历史史实,有力有效推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及相关配套改革,着力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凝聚各族人民力量,切实扛起实现“五个发展定位”、建设“双子星座”的责任和任务,加快推进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力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完善各民族群众融入城市的政策措施、制度保障和激励机制,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准确落实“两个结合”要求,科学稳妥制定涉及民族工作的政策举措,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升民族地区法治化建设水平。要扎实做好纠偏正向,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举一反三深入整改问题症结,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鄂尔多斯市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提升做好民族工作能力水平

  鄂尔多斯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处理好“四个关系”,坚定不移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坚定不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定不移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强化发展支撑,补齐城乡发展短板,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建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夯实基层基础,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抓好民族工作,不断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民族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围绕重点任务,正确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关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工作,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阿拉善盟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阿拉善盟委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扎实推动新时代全盟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着力建设好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用党的红色精神谱系培根铸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常态化、全员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扎实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推动“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党建+”工程,加快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更好地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民族关系、做好民族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要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动民族领域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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