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系统以“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为切入点,全力破解行政纠纷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问题。为从根本上屏蔽本地行政机关对本地行政纠纷的干预问题,改善行政诉讼司法环境,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自2019年1月起,康巴什区人民法院跨域集中管辖9个旗区的一审行政案件。3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1053件,审结967件。其中涉企行政案件316件,涉诉企业和群众对行政审判的信赖感不断增强,对裁判结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全市检察系统以“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为切入点,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近期,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煤炭企业不起诉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办案中,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理念和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企业涉嫌的犯罪性质、量刑情节、认罪悔罪等情况,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纳税、解决就业等社会贡献度,充分适用情节轻微不起诉,降低办理案件对企业经营发展的负面影响,避免了“办了一个案件,毁了一个企业”,以司法温度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全市公安系统以“三个慎用”柔性执法为切入点,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慎用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要求民警在柔性执法的过程中,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合理运用相关法律条款,端正工作态度,提高企业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赖度。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办理民营企业案件中,依法严格确定查封、扣押、冻结范围,严禁采取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高层次人才,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遇有民营企业的重大决策或者经营事项,在不妨碍侦查的前提下,涉案人员可以在公安机关监督下履行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职责,或者采取托管经营的方式,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开门仲裁、阳光仲裁”为切入点,切实为企业提供最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司法行政系统紧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这一主线,推动仲裁工作创新办案理念,由封闭式办案向开放式办案转变;改进发展模式,由被动接收案件向主动拓展业务对接机制转变;坚持科学管理,由平衡协调向竞争激励转变。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拓宽了服务渠道、增强了仲裁公信力,实现了“五增四减”,即仲裁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大幅度增长,较上年翻了一番多,仲裁案件调解占比、裁前告知占比、庭审释明占比和专家咨询案件占比持续增长,相应地仲裁案件撤裁、投诉举报、公告送达、超审限案件大幅度下降。
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康巴什区委书记邢征说:“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开展好大讨论活动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抓手和重要载体,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