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从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创新建设工程监管机制、加快消防设计审查办理等6方面发力,全力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复工。《通知》明确,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依法依规加快建设工程各项手续审查办理,优化办理流程,做到应办尽办、程序合法、过程透明、限时办结;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的技术指导,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主动靠前服务,完善“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对重大工程实行一对一专人负责;全面推行“在线申报、网上办理”,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