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通报的案例涉及违规或变相增设市场准入条件、在市场准入环节滥用权力寻租牟利、许可证办理未纳入审批环节、规避市场准入审批时限要求、通过行政手段违规干预招投标市场行为、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领域以及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此次通报的案例包括:河北省邢台市强制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尾气后处理装置,变相增设市场准入条件;四川省成都市运渣车安装车载诊断系统,变相增设运渣车市场准入条件;内蒙古乌兰察布不动产登记办件超时严重,疑似在市场准入环节滥用权力寻租牟利;安徽省马鞍山市有关部门违规设置矿业权出让前置资格审查条件限制民营企业发展;广东省广州市国资委通过行政手段干预招投标领域市场行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过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发现,相关市场主体疑似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禁止准入类措施“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照通报所列案例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有关经验做法,密切关注类似情况,尚未完成案例整改的地方和单位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高度关注,确保有力有序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将持续跟踪处理进展,进一步做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处理和通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