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的阳光洒在窗户上,温暖清新。忙碌的一天即将开始,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二级主任科员温涛坐在办公桌前,又一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日积月累的学习,让我更全面地认识了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更加清晰地认识了内蒙古的自然地理格局和国土空间发展现状,促使我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领悟。通过加强学习、自觉学习,我们把学习当成前进的动力,在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温涛如是说。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员干部把学习资料常放案头,将理论学习融入日常,久久为功抓学习、促工作。
2019年7月16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调研指导自然资源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牢记总书记的嘱托,把‘四个到位’作为抓好党的建设和履行好‘两统一’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集中整治土地和矿业领域秩序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负责人张智清介绍。
守初心、担使命永远在路上。2021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镜鉴,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贯彻始终。
“自然资源厅以‘学党史’为主线,制定党史学习教育‘1+4’工作方案,按月印发理论学习计划,举办2期读书班、15次自习班、夜习班和13次集中答题测试,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以‘悟思想’为牵引,推动线上与线下学习相融合,利用党建智慧平台、展板和自然博物馆多媒体等载体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并以‘办实事’为检验标准,积极推动厅本级8件实事办理,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层面自然资源厅承担的3件实事。以‘开新局’为目标,通过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张智清进一步介绍。
2022年4月20日上午,在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服务大厅,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络绎不绝。“不到一上午的时间我就领上了红本本,真快!”刚刚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刘女士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杜英华告诉记者:“在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方面,我们在市各区遗留项目集中的街道办事处增设不动产驻社区遗留项目受理站40个。在全市5个不动产服务大厅开设遗留问题办理窗口,通过将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由‘二审制’优化为‘一审制’,实行受理即审核模式,提高了遗留问题推进效率。同时,为推动实现住权和产权同步,2021年11月开始,呼和浩特市在部分新建商品房项目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通过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网上办理等实现了购房人在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目前通过‘交房即交证’试点共发放1517本不动产权证书。”
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通过进一步规范用地审批要件,将建设用地审批时间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全区涉及“办证难”的120余万套住宅中,“大房本”首次登记率达到99.83%,“小房本”个人分户登记率达到84.36%,基本实现应办能办、申办尽办;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鄂尔多斯、巴彦淖尔等多个盟市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试点已取得实效,让居民安居又安心。创新引领发展、服务永无止境,这是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一个缩影。
结合实际加强学习,加深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领悟,加深对党中央对内蒙古战略定位的领悟,加深对自身职责的领悟。两年多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牢记嘱托,不断深化对“三个领悟”的理解,紧紧围绕“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全面履行好“两统一”职责,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做好自然资源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当前,内蒙古正在加快建立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全面构筑自治区“三山一弯,两带十区,一核双星多点”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布局。一幅“筑牢安全韧性生态空间、构建绿色高效农牧空间、塑造多元宜居城镇空间”的蓝图正在铺展。
内蒙古划好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切实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好大草原、大森林、大河湖、大湿地,体现内蒙古的绿色本底和生态价值,统筹谋划发展与安全,协调产业布局和生态修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今天的内蒙古,植被多了,天更蓝了,河湖更清澈了……
以“党旗红”引领“生态绿”,熔铸使命,砥砺奋进,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将继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凝心聚力、阔步前行,为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贡献。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