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联合驻地公安机关共同破获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该案已被移送起诉。
“张警官,我发现一些动物内脏还有几枚子弹壳,你们过来看一下吧。”2021年12月11日,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巴音杭盖边境派出所护边员劳某向责任区民警反映:在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图古日格嘎查某地,发现多处动物内脏及8枚弹壳,疑似有人非法持枪盗猎野生动物。
接到报案后,巴音杭盖边境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调查。通过现场确认,涉案枪支属火动力枪支,涉案野生动物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蒙古原羚羊,且数量较多。
鉴于案件重大,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高度重视,集结精干警力与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其他警种联合成立专案组跟进侦办。经过缜密侦查和细致走访,发现乌拉特后旗前达门苏木巴音查干嘎查的布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21年12月14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布某成功抓获,并在其家中收缴作案工具单管火药枪1支、口径步枪1支、弹药26发、火枪弹壳92枚、黑火药100克及分割成块的蒙古原羚羊肉45.75公斤、羊角26只,布某对其猎杀蒙古原羚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以为案件已告破,没想到犯罪嫌疑人不止一个。询问中,布某供述其在2018年至案发前,伙同孟某、苟某等11人在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境内的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使用枪支作案9起,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蒙古原羚羊50余只。
随着案情进一步明晰,收网时机已经成熟,经过60余天连续奋战,专案组辗转鄂尔多斯、乌海等地,将其余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查获蒙古原羚羊角2只、口径步枪1支、立式双管猎枪1支,子弹5发。至此,涉案人员及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非法猎杀的珍贵野生动物物资尽数缴获,违法事实确定,证据确凿。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制造、私藏、贩卖、走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凡是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的要立即上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