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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是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维护城市安全运行,有利于促进有效投资、扩大国内需求,对推动城市更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化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保障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全、更舒心、更美好。

  《实施方案》明确,按照聚焦重点、安全第一,摸清底数、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统筹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马上规划部署,抓紧健全适应更新改造需要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22年抓紧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一是明确任务。明确更新改造对象范围,合理确定更新改造标准,组织开展城市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普查,编制地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二是加快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融资保障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四是完善配套措施。加快项目审批,切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加强技术标准支撑,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强化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政策,加强统筹管理,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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