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将倾斜支持10个国家级、5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省级领导和大型国有企业对重点帮扶旗县实行“双包联”机制,确定28家中直和自治区国有企业结对包联15个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启动了向重点帮扶旗县选派科技特派团工作,安排405名科技特派员开展产业指导帮扶。今年计划投入4.9亿元后续扶持资金,实施项目68个,持续推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配套,确保搬迁群众实现能融入、稳得住、能致富。
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1+N配套政策文件45件,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推动资金投入、京蒙协作、驻村帮扶等政策保持稳定,“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政策持续完善,产业就业等政策不断优化。编制自治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有效衔接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确保完成有效衔接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