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第一次出口种苗,对种苗相关出口政策和业务的了解几乎是“零”。鄂尔多斯海关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上门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制定助企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有害生物监测制度、自检自控计划以及溯源管理制度等。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材料审核跟进,在3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出口种苗企业注册登记。此外,海关针对种苗“鲜急特”特点,设置了“绿色通道”,实施优先审单、优先查验,加快出口种苗验放速度。
种苗花卉是植物检验检疫风险极高的产品,受到世界各国检疫部门的高度关注。鄂尔多斯海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政策等优势,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检疫要求,提前了解出境植物种苗花卉有可能携带的有害生物种类,有针对性地强化现场检疫,有效保障了基地内种苗花卉的质量安全。
“鄂尔多斯海关围绕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十条措施》和呼和浩特海关促进外贸保稳提质21项措施,结合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优化种苗花卉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帮助企业开拓了国际市场,得到了企业的认可。”鄂尔多斯海关关长刘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