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依法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并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并邀请智库专家参加。执法检查组深入环保部门、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项目区、农村牧区、工矿企业、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固废危废处置中心等地,对照法律规定逐条逐项检查法律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并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以来,全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全力抓好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全区生态环境实现了持续改善。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经济转型升级不够快,生态系统保护工作推进缓慢,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现实矛盾多等问题,报告建议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推进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全面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从源头上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