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总林长王莉霞,自治区副总林长杨伟东、艾丽华、奇巴图、郑光照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区推进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考核办法(试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内蒙古是林草资源大区,各级林长及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本着对党中央负责、对内蒙古2400多万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扎实履职尽责,有名有实地扛起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重大责任,切实保护好内蒙古的“一草一木”。
会议强调,要坚持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全力落实好生态保护和治理各项任务。要千方百计保存量、扩增量,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草资源保护制度,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利用坡地、荒地、废弃矿山等空间科学开展绿化,抓好相关规划和方案落实。要大力推进生态治理修复,组织实施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推动各类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要积极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加大林草产业扶持资金投入,让资源资产“活”起来、“转”起来,全力培育壮大林草产业集群,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双碳”背景下,碳汇交易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对碳汇交易抓紧谋划、先行先试,能干的抓紧先干起来。要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控,突出抓好病虫害和火灾防控。各级林长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自治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