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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兜底生活有保障

  □本报记者  郝雪莲

  晚秋的鄂尔多斯寒意渐浓,70岁老人王永华的廉租房内暖意融融。明亮的窗户、整洁的床铺、一尘不染的地面,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儿无女的老人把独居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有了政府的救助,我才能在这里安心养老,是政府给了我希望!”

  王永华是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居民,政府救助的特困户。4年前在东胜区民政局的帮助下,她住进了位于巴音门克街道越秀社区秀水蓝天小区的廉租房内。49平方米的一室、一厨、一卫给了老人最大的安居保障,一年的租金不到600元;政府按月足额发放的生活补贴让老人基本生活不愁;看病有医保,医保报销不了的部分由政府兜底支付……

  “有房住、有钱花,想吃啥就做点啥,每天下楼溜达溜达,到社区活动室下下棋、聊聊天,我这日子过得让亲戚们还羡慕呢!”王永华说。有了“吃穿住医”的全面保障,在鄂尔多斯,像王永华一样的特殊困难群众过上了安心、温暖的日子。

  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鄂尔多斯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所有资金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努力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

  同时,社会救助标准也在逐年提升。2022年,该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40元提高到900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7200元提高到78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1700元,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10920元提高到11700元,补助标准处于自治区前列。

  “政府每月按时把低保金打在我的卡上,我家的基本生活不用愁。”

  53岁的刘淑霞成为东胜区的低保户已经7年了,由于有严重的心脏病和甲亢等疾病,无法出去工作,丈夫也有慢性疾病,只能偶尔打零工补贴家用。两年前,全家3口搬离狭小阴冷的平房,住进了政府提供的廉租房。

  走进刘淑霞的家,陈设简单却很温馨,卧室洁白的墙壁上贴满了女儿获得的各种奖状。

  “女儿上小学六年级时我们搬进了廉租房,现在初一了,成绩一直很好。有了政府的保障,我们这些低保户的生活才有了希望,才能培养孩子上学。我常和我女儿说,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刘淑霞的话道出了一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的心声。

  记者从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获悉,今年1至9月,鄂尔多斯市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32亿元,惠及26862人;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6116万元,惠及5007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01万元,救助8400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19.35万元;7月底还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322.38万元。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鄂尔多斯市还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纳入低保、特困范围,并依规给予临时救助。截至9月底,全市已脱贫人口中纳入低保、特困供养2058人,实施临时救助148人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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