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一)开展执法检查的议题;
(二)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
(三)其他属于人大职权范围的监督事项。
二、议题要求
(一)所提议题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议题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有利于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议题应当写明名称、开展此项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采纳情况。
三、提出议题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网上留言三种方式提出,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24时。
电子邮箱:nmgrdzhyc@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一处
网上留言:长按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征集页面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