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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监督议题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议题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开展执法检查的议题;

  (二)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

  (三)其他属于人大职权范围的监督事项。

  二、议题要求

  (一)所提议题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议题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有利于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议题应当写明名称、开展此项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采纳情况。

  三、提出议题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网上留言三种方式提出,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24时。

  电子邮箱:nmgrdzhyc@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一处

  网上留言:长按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征集页面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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