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拘联动”化纠纷 真诚感化促稳定
被拘人员张某因未按合约规定支付到期款项,与某租赁公司发生纠纷,被扎鲁特旗人民法院裁决拘留15日。张某入所后,拘留所管教民警对张某连续多日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宣讲,使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马上偿还欠款,并写下承诺书。随后扎鲁特旗拘留所民警立即与法院办案人员取得联系,在张某将所欠款项偿还后,提前解除拘留,有效提升了拘留所的管理教育工作水平。
(包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