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设置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点103个,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1836家。围绕重点时节、重点品种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3万余批次,检测农兽药残留参数139项,覆盖全部旗县区;在新收获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样品中分别安排不少于15%和10%的比例进行食品安全指标检测,对粮食污染情况进行监控。不断强化进口食品的风险监测管理,及时报送监测数据信息,保障数据信息在国家层面有序交流。科学规范开展标准制修订,发布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17项,基本涵盖我区地方特色食品。
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 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2021年农药使用量较2018年亩均减少8.9%;化肥亩均降低7.3%,农民用药结构不断优化。各地通过建立控肥增效技术核心示范区,减肥新技术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农民科学有效施肥意识持续提升。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进一步提升。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在试点养殖场和大型养殖企业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科学、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实现“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养殖业绿色发展目标。
2019年以来,连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自治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框架基本构建,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持续在部分重点地区开展了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修复试验示范。2020—2022年,因地制宜对105039亩安全利用类耕地、12904亩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证了安全利用。
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持续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建设,注重提高婴配乳粉追溯体系覆盖范围、保证平台上传数据质量、提高企业产品消费者查询率等重点工作。全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追溯平台接入率超过70%,2022年追溯数据查询率较2021年提升230%。
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建设,促进骨干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培育优质品牌。重点支持伊利集团婴儿配方奶粉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及全产业链智能生态服务项目和内蒙古乳液研究院国家乳业创新基地-乳品制造业共性技术研发及全产业链服务项目,取得成效。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师生饮食健康。
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全区学校食堂共5653家,已有3841家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占比67.9%;学生集体配送单位全部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
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HACCP体系认证的校外供餐单位达到50%。严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利用“两库一平台”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全面打击售卖“山寨”“三无”、假冒、劣质、超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对农村牧区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力度。实施乳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方式,对乳制品、肉制品、植物油、白酒等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发挥供销系统优势,不断夯实农村牧区食品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基础,切实做好“优质安全食品下乡,优质农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净化农村牧区消费市场。
3年来,共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2022件,罚没金额889.5万元,破获农村牧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1名,涉案金额1.74亿余元;清理农村牧区食品销售者的主体资格,排查68213家食品经营户,依法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等无证无照经营主体380户。农村牧区生产经营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全面实施餐饮服务标准化管理。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六T、4D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全区共创建先进管理示范店2762家,“五化”管理示范街146条,实施色标管理的餐饮服务提供者60748家,实施比例56.2%。大力推广网络餐饮食安封签活动,确保餐饮服务送餐安全。加强小餐饮监管,优化小餐饮营商环境。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提升创建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小餐饮,整改规范一批经营管理不规范、具备基本条件要求且有意愿整改的小餐饮,坚决取缔一批卫生条件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和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小餐饮“黑心店”。完善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全区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达到91851家。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并定期开展直播,实时公开监督检查过程,引导和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
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共检查生产和经营主体72165家次,发现问题1816个,责令2304家企业全部完成了整改,责令停产停业1家。
2020年以来,共破获涉保健食品类刑事案件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涉案金额640万余元,严厉打击了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重视科普宣传和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举办科普宣传1626场次、参加人数71789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91419份,收到群众投诉举报861条、根据举报查处问题125个,查处保健食品经营环节违法案件52件。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推进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全区68个产粮县(旗)粮食质检机构能力得到完善提升,5万吨以上产粮县(旗)监测覆盖面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建设目标。粮食加工品产业稳步发展,共有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655家,年产量96948.45万吨,年产值434742.2万元,年利润41158.57万元;生产加工小作坊867家,年产量154.0763万吨,年产值14471万元,实现利润3126.85万元。推进“中国好粮油”内蒙古行动。认定示范旗县27个,示范企业66个,完成优质粮油增加量139.84万吨以上,增量超过107.57%。呼和浩特中粮面业有限公司9款产品、内蒙古恒丰集团的3款产品被评为“内蒙古好粮油产品”。
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全面落实进口食品准入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制度。对蒙古国小麦粉、黑麦粉、乳品管理体系进行现场评估,相关产品已实现准入;完成800余家境外加工食品、植物源性食品、水产品企业注册申请审核工作。严格实施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将边民互市贸易进口食品纳入监督抽检计划,严格按照系统布控指令实施抽批。强化不合格进口食品处置。2019年以来,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共33批次,均已按规定实施退运或销毁。严格执行进境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2019年以来,开展冻马肉、冻牛肉、冻鸡爪、油菜籽、小麦、大麦、荞麦、燕麦、大豆等检疫审批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以来,共办理走私食品行政案件166起,刑事案件13起。
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完成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指导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创建国家第四批、第五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启动自治区级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创建工作,制定《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加强对国家农安县的监管检测力度,近三年我区对国家农安县开展检验检测5000余批次,占到全部检测总量的20%。2021年,国家农安县例行检测合格率达99.6%,比全区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质量安全水平平稳向好。
(本版文图均由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