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点绿成金,绿富同兴,勾勒出一幅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完善金融体系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安校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可见,绿色金融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实现低碳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多次强调要“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明确重点任务是要“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我们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任务,结合区域实际,毫不松懈、稳妥有序做好金融创新和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化解的各项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进行绿色转型调整,是党中央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同时,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和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
内蒙古自治区历来高度重视发展绿色金融,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推进产业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2017年,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2021年,为推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更好地服务“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着力构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金融发展与改革规划》。意见指出:绿色金融是为环境改善的支持、气候变化的应对、节约资源并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当前,内蒙古自治区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的关键时期,绿色产业的发展以及传统产业的绿色调整对金融需求日益增强。发展绿色金融,既可以引导要素资源向绿色产业合理配置,又可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也是实现金融业发展新趋势的有效途径,更是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研究指引我们,“十四五”时期要加强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重点在产业、企业、区域三方面用好金融。
目前形势下,内蒙古自治区实现绿色低碳产业转型仍有一定困难。从能源结构来看,内蒙古自治区是典型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大省,也是全国矿产资源种类较为齐全的地区,目前已探明矿产122种,占全国已探明矿产种类的70.5%。在储量方面,内蒙古有85种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十位,煤炭远景储量居全国首位;长期以来,内蒙古作为重要的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对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能耗双控”供需突出,全区单位GDP大幅上升,能耗增量超控。在内蒙古12个盟市中,无一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的目标,预计“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约为14-15%,年均下降3%左右,增量在3000万吨标煤以内。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立足战略定位,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全区绿色贷款余额2811.8亿元,同比增长25.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7.7个百分点,较年初新增107.2亿元,同比多增63.3亿元。绿色金融的发展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支持企业绿色转型,如鼓励企业在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发行绿色债券,在化工、钢铁、热电等重污染行业推广绿色保险,完善绿色消费激励机制,鼓励采取重点项目投资补助、PPP模式等方式支持绿色低碳工程建设。但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在具体实践中面临着诸多的障碍,甚至相关机构对绿色金融的性质、内容和产品尚不能充分了解与认识。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基础相对薄弱,在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等方面与北上广深等地区本就存在差距,因此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将面临着相关金融机构缺乏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相关政策不完善等一系列障碍问题,这就要求必须配合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升级,以可持续的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进行绿色金融实践探索与创新研究,以绿色金融推动产业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为促进绿色循环经济,内蒙古自治区的绿色金融体系发展迅速,但仍面临绿色投资紧缺、与产业结构不协调等问题,所以相关金融机构应在政策制度支持下改善金融行业的信贷决策和监管机制,统筹建立绿色金融的行业规划方案,发展多元化绿色金融工具,提升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金融体系的风险控制能力;绿色金融的重点在于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应因地制宜建立完整、适度的绿色金融生态体系,培育绿色金融发展试点,满足绿色金融投资需求的同时适应产业规模以发挥协同效应,促进绿色金融、产业高级化和经济高质量共同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金融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但在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接轨、绿色金融技术交流、绿色金融项目开放与准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各盟市应积极推动绿色金融的国际化交流,吸引绿色外资和优秀人才,促进“30·60目标”的实现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建立。
产业结构转型是产业高级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针对内蒙古部分地区产业转型动力不足、转型效果不明显、产业结构失衡等问题,应主导绿色转型,除了考虑经济绩效,还要从社会责任和环境效益的角度去制定主导产业,在保持能源密集型产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地方政府应适时调整能源的使用,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增强产业转型的内在动力。以可持续发展经济为导向引导投资者建立正确的投资观念,引导绿色投资政策的落地和市场化推进,推动绿色环保低碳产业的投融资体制发展;坚持创新转型,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和优秀人才的引进,鼓励新兴能源的开发和节能减排等技术的研发,增强产业的制度素质和劳动力素质,破解资源困境、人才困境。
内蒙古自治区应因地制宜,加强规划和统筹安排,适时调整生产要素的配置,根据发展需求和自身特色发掘经济优势,强化优势产业的引导作用;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吸引,注重绿色创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和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关注产业和经济规模联动发展。
面对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区域差异的问题,应建立互通机制,重视区域间科技、人才共享,实现优势互补。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优势明显的地区,应发挥带头优势,继续加大对绿色金融的资源投入,推进绿色金融政策的落实,维持先进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加快产业升级步伐,促进经济创新、协调、绿色发展,为其地区提供人才队伍和技术储备。整体协调水平不高的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应在政府财政支持力度、资源分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支撑区域之间协同发展,缩小区域差异。
优化产业结构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安校良 全宇娆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十四五”时期着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而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工具——绿色金融在促进产业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绿色金融发展为抓手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产业升级不断受到社会关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GDP增速放缓、经济与产业结构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如何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增长和绿色发展是新时期自治区发展经济所面临的当务之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及《“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精神对产业低碳转型成效、能源系统效率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绿色金融可以促进环境保护及治理,引导资源从高污染、高能耗产业流向理念、技术先进的部门。以绿色金融为抓手,积极推动产业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自治区经济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三者的协调发展对自治区经济良性循环与高质量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近十年,内蒙古产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2021年,全区第一产业增加值2225.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9374.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8914.8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1.5倍、2.1倍和2.0倍,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0%、39.3%和51.7%。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累计值为10465.15亿元,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在第21位,比2021年同期增加了1399.88亿元,同比实际增长4.3%。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374亿元、5365亿元和4727亿元。
当前内蒙古自治区正进入产业升级、发展势能转换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期,绿色金融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以绿色金融调节为工具 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能源紧缺等问题,在提供绿色金融资本需求的同时也倒逼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经济的快速转型发展给金融市场带来多方面的影响,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金融作为金融体系的创新发展,有利于建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金融机制,解决绿色环保产业面临的信息不对称、期限错配等问题,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规避能力,促进经济稳定循环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金融事业发展迅速,绿色金融城市试点在中央调控和监管政策的引导下,一方面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引导更多金融主体参与绿色金融活动,通过促进资本配置的高效化来实现金融体系的供给侧改革;一方面通过促进节能减排、工业低碳等绿色创新技术的发展向国际绿色创新技术靠拢,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缓解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紧缺问题。
以绿色金融创新为保障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绿色金融工具提高了资源分配的效率,降低绿色产业投融资成本的同时控制高耗能工业企业等污染产业的发展,资金流向环境友好型企业,促进产业结构的改善。绿色金融能抑制对能源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加强对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吸引优秀研发人才,提高产业的生产技术水平,改善产业发展的技术路径依赖,发挥产业素质的溢出效应。绿色金融的辐射作用引导资金流向环保产业后会扩大环保产业的生产规模,进一步产生规模协同效应,改善我国产业规模大而不强的劣势,提高资本和人力的利用效率和产业结构生态化水平,提升产业效益。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围绕落实“六稳”“六保”聚力发力,充分运用绿色金融,通过降准奖励、贷款贴息、延期贷款、小微企业信用贷、绿色产业贷、乡村振兴贷、制造业实体经济贷等工具,促进产业升级,助推内蒙古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鄂尔多斯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绿色金融试点地区,通过绿色金融的发展,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十三五”以来,鄂尔多斯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60亿元,其中非煤产业占75%。引进实施亿元以上项目279项,投资规模达到8810亿元,这些项目大部分已投产,标志着鄂尔多斯市在转型发展新技术企业、推动低碳经济发展迈出实质步伐,产业发展的可持续能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充足。以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研究为指引,以《鄂尔多斯市十项金融赋能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保障,鄂尔多斯市将通过十项金融赋能具体举措,为打造绿色金融试点地区,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了坚实保障,为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
立足高质量发展,构建创新驱动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改善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的功能性障碍,已经成为“十四五”时期亟待破解的重大战略问题。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产业重心向二、三产业转移,从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向资本密集型产业,优化生产要素组合从而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业集聚能力,强化产业的规模优势,缓解能源约束和环境资源约束问题;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和产业研发投入强度不断加大,可以从根本上提高产业素质,为产业高级化提供高端创新型人才,改善高端技术产业比例较低的问题,完善产业的创新驱动机制,以高端技术、产品及服务加快产业链高端渗透,构建协作配套的产业创新聚集空间,为经济高质量增长提供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