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如何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如何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高占胜。
高占胜表示,全区民委系统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当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排头兵”,走好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第一方阵”。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以最快行动、最大力度、最实举措,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学出忠诚、学出担当、学出干劲,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兴边富民行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总结宣传好的做法和成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
谈到如何推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高占胜说:“我们要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自觉担负起、履行好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的重大责任,紧密结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重点任务,■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 紧密结合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谋划今后工作和推进正在做的事情,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全力以赴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质增效,擦亮‘模范自治区’金字招牌。”
高占胜表示,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以讲好内蒙古的发展史、民族史为重点,深入整理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古籍文献,有序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健全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四个与共”更加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全区各族人民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落实好国家“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及自治区配套措施,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民族地区特别是边境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推动各民族共建共享现代化。要广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落实国家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及自治区配套措施,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不断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整、准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与时俱进完善民族法规政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要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自觉把民族工作纳入统战工作大局中进行统筹谋划,修订完善自治区民委委员制工作规则,完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全区民委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奋力推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高占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