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我们开发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永磁电机产品,仅稀土永磁水下电机近两年累计实现直接经济效益2000余万元,间接经济效益2亿元,公司还先后承担了多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项目。”包头长安永磁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苏锦智说。
长安永磁是在我区良好创新环境加持下快速发展的一个缩影。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而第一动力需要各方面的保障,除了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外,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不断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为的是打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今年5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
“进一步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既有现实要求,也有明确方向。” 自治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处长王宇昕介绍,《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改革完善了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从明确职责分工、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改进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等8个方面为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减负。
内蒙古农业大学副研究员段利民表示,以往经常要在预算编制上投入不少的时间和精力,此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更好地支撑项目各环节有序推进。
二十大报告提出,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二十大报告里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擘画了清晰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王宇昕表示,下一步,重点在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持续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