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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人民建 文明创建为人民

  □本报记者  皇甫美鲜

  今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创建周期的最后一年,乌兰察布市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如何结合实际推动各类专项行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乌兰察布市委书记隋维钧。

  隋维钧说,在创建中,乌兰察布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施了城市环境专项提升、市民素质专项提升、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创城专项督查督导“四大专项行动”,广泛开展了志愿者服务、“街长制”城市治理、“文明监督员”宣传监督、创城氛围营造“四大特色活动”,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市民文明素养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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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维钧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的就是让创建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我们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一些好事,解决一些难题,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和成效, 让人民群众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最大受益者。”

  聚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乌兰察布市创新推出“一书一单、一图一表”“四个一”工作法,制定创城任务书,对标对表、靶向施策,对创城工作全面部署;列出创城问题清单,强化问题导向、逐条督促整改;绘出创城路线图,明确包联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组织发放入户测评表,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帮助群众化解各类问题,不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走深走实。

  针对今年“创城惠民”工作的重点,乌兰察布市委书记隋维钧说:“今年,我们将重点聚焦群众特别关心的老旧小区改造、冬季清洁取暖、居民养老服务等一些方面,积极推进创建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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