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民企专技人才可在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及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职称评审。人社部门通过驻厂设点、建立代办机构、入驻办事大厅等方式建立兜底机制,确保民企专技人员平等参加职称评审。同时,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技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直接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
此外,我区对“专精特新”“制造业冠军”企业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弱化学历、任职年限、论文等要求,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自治区人社厅专技处处长乌力吉孟和表示,围绕加强民企专技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在渠道铺设、服务承接、政策供给等方面做足文章,为民企人才开发、使用提供政策支持,最大限度为民企人才释放制度红利,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