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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上线

  本报4月7日讯  (记者  李国萍)4月3日,自治区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上线运行,这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通过“智能+人工”判定来提升广告监管效能的又一新举措。

  据悉,该监测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监测及线索分派工作。监测平台搜索、采集全区范围内的各类重点互联网媒介发布的广告数据,对其合法性进行“智能+人工”判定,以此获取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再将线索分派至管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并反馈。监测平台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告处指导,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建设并承担日常运行管理。

  监测平台上线后,我区广告监测工作将实现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双覆盖,更加适应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消费模式的广告监管需求,进一步有效衔接广告监测和监管执法,将在提供精准监管数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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