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税务部门立足税收职能,采取多项退税减税降费举措,努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凝心聚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发挥绿色税制效能,推动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依法征税抑制污染,通过开征环保税、进行水资源税改革,倒逼高污染、高耗能纳税人减少污染排放与资源消耗,促进全区经济结构调整。落实优惠鼓励减排,依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税费优惠政策。据统计,2022年为企业减税约12.5亿元,2023年一季度为企业减税2.83亿元,有力促进了企业绿色技术转型升级和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增添社会发展动力,推动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2年,全区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656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减税437亿元,占全部减税降费的66.6%。在扶持产业发展的同时,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极大减轻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
护航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落实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对设在自治区符合条件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稀土开发生产等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每年减税规模超200亿元,有效减轻能源企业的税收负担,扶持了一批关系自治区乃至国家长远发展的特色企业和项目,助力全区形成能源产业集群和大型企业集群。落实新能源发展优惠政策,鼓励利用风力发电,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每年减免增值税约12亿元,为自治区可再生能源行业稳步发展赋能添力。
激发农牧产业动能,推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各项农牧业生产税费优惠政策,2022年全区各类涉农涉牧企业减免税款36.66亿元,有效降低农业生产企业税费负担,助力自治区特色农牧产业发展。落实涉农金融服务优惠政策,2022年实施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90%减计收入政策,累计为纳税人减税约6.5亿元,促进金融企业化解和处置信贷风险,有力支持“三农”发展。
助力外贸企业远航,推动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落实出口退税政策,为外贸外资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全区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提速到3个工作日之内,年退税规模约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