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再次强调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为了全面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取得的新进展以及今后工作的新目标、新突破、新举措,本报特策划民生一线看“七有”系列深度报道,通过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出发,聚焦百姓生活变化,及时回应民生关切,拟推出幼有所育篇、学有所教篇、劳有所得篇、病有所医篇、老有所养篇、住有所居篇和弱有所扶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