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73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68人,符合法定人数。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副主任张韶春、段志强、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志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秀明作的关于检查《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罗虎在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许宏智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黄志强作的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刘宏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勇作的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农牧厅厅长郭占江作的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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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龚明珠作的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鞠树文作的关于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冯玉臻作的关于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霍照良作的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自治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盟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计划单列市、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