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经内蒙古7盟市,但内蒙古黄河流域水资源匮乏,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89.75亿立方米,其中黄河分水58.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含分水)仅为900立方米,为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的41%。2003年,内蒙古开始探索盟市内水权转让工作。2014年,内蒙古被水利部列为全国7个水权转让试点之一,试点主要内容为盟市间水权转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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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转让优化了水资源配置。2003年以前,内蒙古黄河流域总用水量超过10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占引黄水量的93%,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35。水权转让实施后,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逐步实施,配合内蒙古采取的严格管理措施,引黄耗水量逐年下降,农业灌溉比例下降到83%,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57,灌溉用水效率大幅提高。
目前,内蒙古已启动跨盟市水权转换二期工程,工程建成后可向沿黄地区转让1.2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指标。同时,内蒙古黄河取水指标实行在总量控制内优化配置,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和包头市镫口扬水灌区各级财政投资建设的节水工程,在不超过总量指标控制的前提下按照水权交易机制予以配置,保障内蒙古工业企业用水安全。
据了解,内蒙古水权转让缓解了水资源瓶颈制约,促进了沿黄经济带协同发展,同时拓宽了水利投资渠道,使得用水合作组织管理更加规范,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灌域面貌焕然一新,灌区现代化初现规模,为建设美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