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烧煤,家里灰尘挺大的,有时候还有浓烟、焦炭味儿,现在用天然气取暖,再也不用拉煤、烧炉子了,干净又省力,家里还很暖和。”呼和浩特市巴彦镇村民赵大宝说。
清洁取暖,一头牵着百姓温暖过冬,一头连着蓝天白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近年来,自治区大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稳妥推进改造工作。2023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和巴彦淖尔市实施清洁取暖改造,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投入改造资金14.23亿元,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1.26万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石俊业介绍:“在改造过程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协调能源部门,推进电网增容改造,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并在清洁取暖改造完成后一年内,不拆除原有采暖设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通过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我区每年可减少原煤散烧76.32万吨,减少SO2排放1526.4吨、NOX排放839.5吨、颗粒物排放7632吨。今年进入采暖季以来,10月15日—11月14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SO2平均浓度下降到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清洁取暖改造后,群众告别了“烟熏火燎”的取暖方式,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有了明显改善。
下-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一方面,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在2024年全部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实现应改尽改。另一方面,指导通辽市、赤峰市等地区积极做好清洁取暖改造申报工作,努力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将清洁取暖改造的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群众。同时,探索建立“冬季清洁取暖智慧监管平台”,实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一网统筹,群众、政府、企业多用户协同的智慧化运维管理模式,确保清洁取暖设备让群众用得起、用得好。(白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