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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评选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01号)要求,经各级推荐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自治区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审核,报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形式向自治区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档案管理处

  联系电话:0471-4811152、4813373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邮政编码:010098

  附件: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

  自治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专班

  2023年12月14日

  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

  一、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2个)

  1.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现有干部职工80人,下设城建档案馆和艺术档案馆,馆藏档案124万余卷(件、册),先后有11人入选国家级工匠型人才、自治区级专家和青年业务骨干。近年来,持续加强档案业务和档案资源建设,加大民生档案开放利用力度,深化档案编研开发工作,加快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有力有效服务办好两件大事,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府档案各项事业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2.赤峰市档案史志馆,现有干部职工45人,馆藏档案140万余卷(件、册),先后2次被评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3人被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近年来,持续锻造高素质档案人才队伍,构建全方位档案宣传格局,建设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打造多形式档案文化产品,探索档案赋能乡村振兴赋能文化旅游新途径,高标准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

  二、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2名)

  1.张利,女,汉族,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包头市档案馆业务指导科科长、四级调研员。2001年8月从事档案工作以来,围绕全市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确权、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污染源普查、“两都”建设、“两个稀土基地”建设等中心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先后被国家档案局、自治区档案局评为全国青年档案业务骨干、自治区档案专业人才。

  2.张鑫,男,汉族,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档案馆综合业务指导处二级主任科员。2014年8月从事档案工作以来,在地方档案法规标准制定、档案业务指导、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资源开发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入选全国、自治区青年档案业务骨干,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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