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配套政策措施重点突出、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着眼夯实内蒙古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水利基础,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分别从支持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支持推进内蒙古水网骨干工程建设、支持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持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加强政策支持7个方面,形成26条重点支持措施,并逐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相关司局、流域委责任,确保每一项任务落地见效。
《方案》要求,水利部机关有关司局和部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内蒙古水利工作支持指导,加强跟踪,切实发挥好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内蒙古水利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积极研究推动各项工作,营造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水利厅将持续跟进做好对接落实工作,细化完善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将水利部支持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任务提供坚实水安全支撑。